吉普車藏161公斤大麻闖關 3嫌涉運毒起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唐姓、曾姓及李姓等3名主嫌,涉嫌將299袋,總重161公斤的大麻夾藏自加拿大進口的2輛「牧馬人無限版」吉普車,被關務署基隆關發現後通報調查局,並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今(9)日偵查終結,依毒品、懲治走私條例罪嫌起訴唐男等3人,涉案吉普車則於6日別以59萬、82萬拍賣。
檢方起訴指出,唐男)、曾男及李男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共同謀議藉 由進口車輛夾帶毒品以運輸第二級毒品大麻至我國,先由曾男於115年1月間,委託不知情之第三人自加拿大進口「牧馬人無限版」吉普車2輛,並預先承租位於新北市林口區某處廠房,作為日後放置車輛之處所,李男則駕車載運日後拆卸汽車輪胎之相關工具至該處藏放。
2輛吉普車於是在加拿大由不詳之人夾藏總計299袋,毛重總計161公斤的第二級毒品大麻於輪胎及備胎後,於115年2月初自加拿大起運,預計於115年3月間運抵基隆港。然因車輛海運期間,曾男於115年2月底因另案遭羈押,遂改由唐男出名收受車輛。
夾藏大麻的吉普車運抵基隆港後,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查驗發覺有異,交由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報請檢察官吳季侖指揮偵辦,經將夾藏的毒品全數取出,並佯依唐男安排之流程,將車輛運抵至唐男所指定之倉庫,等到唐男割破輪胎欲從車輛取出毒品時,當場予以逮捕並循線拘提共犯曾男、李男到案,其等3人均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偵查後,認定3人共同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運輸第二級毒品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嫌起訴,同時,避免查扣的車輛價值減損,並減少保管之龐大成本,即囑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就車輛依法進行拍賣,經民眾踴躍於6日參與競標後,車輛分別以59萬、82萬元拍定。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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