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最大貪瀆案逆轉!陳超明、徐永明無罪 蘇震清、廖國棟仍重判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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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集體貪瀆案二審宣判,陳超明、徐永明由一審有罪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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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蘇震清因收賄重判10年,廖國棟判刑8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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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恆隆為爭奪SOGO經營權,透過白手套行賄立委,施壓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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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被控收賄2580萬元,辯稱借款並已償還部分,但被認定犯後態度不佳。
大逆轉!國會集體貪瀆案今天上午二審宣判,原本一審有罪的陳超明及徐永明,均改判無罪,但仍有兩名前立委因收賄重判,蘇震清10年、廖國棟8年半。
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為了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透過白手套行賄立委,以舉辦公聽會、提案修公司法等方式,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
依據一審判決,蘇震清向李恆隆索賄而且越要越多,賄賂金額總共2580萬卻包裝成借錢,還辯稱已經還了2000萬,被認定犯後態度不佳,以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0年;李恆隆另外花800萬打點廖國棟,他拿620萬元、辦公室主任180萬,同樣構成收賄,遭判8年6個月。
北院認為陳超明收賄100萬,利用立委職權要求經濟部官員出席公聽會,判刑7年8個月;徐永明沒拿到任何款項,仍被認定有期約賄賂,判處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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