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失控撞對向路肩紐澤西護欄 39歲男竟涉毒駕上路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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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9歲林姓男子疑似毒駕,在國道3號失控撞擊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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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男子在隧道口前迴轉道處迴轉時恍神,撞上對向北向外側路肩紐澤西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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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到場後進行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確認男子涉嫌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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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用路人切勿毒駕,強調其嚴重性與法律刑責。
相關組織: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39歲林姓男子,竟涉毒駕上國道。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表示,今(26)日上午8時8分左右獲報,國道3號北向0.7公里基隆隧道外側車道,1名林姓男子,疑駕駛汽車由南向車道,行經基隆隧道口前,因恍神竟在隧道口前迴轉道處,失控撞擊對向北向外側路肩紐澤西護欄,前車頭還卡在護欄上,占用外側車道,所幸無人傷亡。
國道警方表示,員警獲報到場處理,約在上午8時55分左右,排除障礙恢復正常通車。初步調查,林男沒有飲酒的情形,但卻疑似有施用毒品徵象,實施唾液快篩後,結果也是呈陽性反應。第九公路警察大隊則呼籲,用路人毒駕,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是道路上的隱形殺手。毒駕不是意外,而是移動中的未爆彈。
國道警方提醒,毒駕刑責,依據刑法第185條之3,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吊扣駕照1年至2年。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直接吊銷駕照而且終身不得再考領。
照片來源:國道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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