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日前偵破重大侵權案,知名網紅「獅心瘋」涉嫌透過開箱與販售「純淨版」機上盒吸客,再私下指導安裝侵權 APP,侵權金額高達53億元!刑事局統計指出,近年國內非法機上盒侵權案呈倍數成長,甚至出現「越打越多、越難查緝」的荒謬怪象。本刊深入調查,發現不僅主管機關權責割裂、法規無法懲罰末端消費者,加上不法集團利用海外雲端伺服器建構避險護城河,台灣一步步淪為全球非法機上盒氾濫重災區。 

根據刑事局統計,近年國內非法機上盒侵權案呈現倍數成長。(圖/AI生成)

資深第一線查緝人員感嘆,非法機上盒之所以能肆無忌憚地穿梭於台灣市場,根本原因就在於主管機關「權責割裂」的制度性漏洞。在現行體制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僅負責《著作權法》法規研擬,而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則只針對機上盒的無線射頻等「硬體設備」進行審查。這種「只管硬體、不管軟體」的監管斷層,導致機上盒內播放的盜版影音內容,在行政監管上陷入完全無主管機關可管的窘境。

儘管《著作權法》於民國108年修法增訂條文,明文禁止機上盒「預載」侵權 App 或提供播放連結,但業者見招拆招,將機上盒改以「純淨版」或「空機」的名義合法報關進口,直接躲過 NCC 審查與海關邊境攔截。

本刊到關務署網站查詢102年~115年的機上盒報關資料,發現自111年後完全無任何報關資料。(圖/翻攝自關務署網站)

離譜的是,近年業者為了躲避查緝,甚至直接不報關,改以零星「小包裹」方式郵寄入境。記者實地查詢海關進出口統計資料發現,自 111 年以後國內完全沒有任何一筆機上盒的正規報關紀錄!查緝人員無奈表示,就算被抓到,頂多繳納補稅金額或 NCC 的行政罰鍰,懲罰力道如同「不痛不癢的規費」。本刊記者實地走訪台北市光華商場,各種非法機上盒依然擺在架上隨手可得,顯見邊境攔截機制早已形同虛設。更諷刺的是,這些來自中國的機上盒,在中國境內是不允許販售和使用的。

在進口與銷售鏈上,賣家除了砸錢邀請各大知名網紅拍攝開箱影片吸引眼球外,更透過Google搜尋、網路教學影片,或是建立私密社群等隱諱方式,暗中引導消費者自行安裝侵權App取得播放源。雖然提供教學軟體確實觸法,但在《著作權法》規範下最重僅能判刑3年,實務上被告大多僅以罰金或交保收場;再加上此類侵權屬於「私權爭議」。最致命的是,消費者買回家下載軟體觀看違法影音,現行法規完全「無法可罰」,導致末端市場的需求始終居高不下。

為了防範警方臥底與著作權人追查,賣家的防禦機制更是提升至極致,不僅要求顧客必須具備實體購買紀錄,經過嚴格的人工審核後,才能獲邀加入私密社群取得最新的解鎖。查緝人員為了蒐集完整的犯罪事證,往往需要派員潛伏臥底長達半年以上,才能艱難突破黑產的核心防線取得關鍵通聯。

據了解,「獅心瘋」就是透過私密群組與翻倍暴利大發橫財。第一手進口成本僅約1500至2000元的機上盒,經包裝成「純淨版」授權經銷商後,在一般實體市場與網路平台皆以翻倍高價販售,近期更搭上記憶體漲價風潮,將成本與售價同步暴漲,榨乾不知情或圖方便的消費者。

除了銷售管道隱密,科技犯罪技術的升級更讓檢警頭痛不已。現在的犯罪集團將台灣電視台與衛星頻道盜錄下來的訊號,在第一時間直接上傳至美國知名雲端服務商 Cloudflare 等海外伺服器進行動態分流。

先前就有專案小組為了深入追查跨境金流與訊號源,依法向美國Cloudflare申請調閱涉案IP及帳號資料,卻慘遭「跨國調證碰壁」的法律困境。美國業者多以保障商業隱私或不符當地司法程序為由拒絕提供,使得台灣執法機關面臨「看得到影音訊號,卻抓不到境外源頭」的致命瓶頸。

影視產業的根基在於健全的「需求與供給」商業循環。電視台與製作公司需要投入龐大資金製作節目,合法播出後取得授權金或廣告收入,再將獲利投入下一波創作。然而,非法機上盒的全面氾濫,已徹底破壞了這條產業活水。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秘書長彭淑芬指出,非法機上盒侵權嚴重,嚴重打擊影視歌等產業的發展,相關單位必須重視。(圖/彭淑芬提供)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秘書長彭淑芬指出,可借鏡防制性暴力、兒少保護及打詐等立法例,修訂《著作權法》或《電信管理法》等法規。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ISP)經通知後須限制瀏覽或下架侵權網址及 IP(含再轉址),並參考德國 CUII 模式,透過公私協力快速阻斷境外非法影音流竄。另外針對硬體管制部分,海關及相關主管機關應禁止安博盒與零件之進口、組裝、製造及販售,且不論是否為「純淨版」皆應全面取締。

這場打不完的機上盒大戰,早已不是單一警察機關即可解決的問題。主管機關若無法儘速補齊「軟體無主管機關」的行政缺口、修法提高私權侵權刑責,並建立末端消費者的觀看責任與邊境阻絕機制,非法機上盒只會持續榨乾台灣影視歌創作的養分,更將使本就失血的台灣影視歌產業,徹底陷入營利失靈與蕭條的惡性循環,甚至讓台灣再度背負「盜版王國」的難堪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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