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纏身還不怕! 刑事局偵破水電男重架億元盜版機房
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一隊)主動調查發現,具備電子科背景及水電相關證照的46歲曾姓男子,利用自身專業長期替北部飯店與汽車旅館修繕冷氣或收訊問題。他看準商機,自114年11月起在土城架設地下機房,透過衛星接收器接收中國大陸及日本的電視訊號,再利用衛星轉發器將訊號傳輸,甚至自租中華電信MOD抓取台灣本地電視頻道訊號進行分享,案經業者通報後,警方循線將曾男逮捕移送,但其早在111年曾嫌也因同樣行徑遭逮,竟無視官司仍在審理中,竟再度重操舊業架設非法竊訊機房。
專案小組透過中華電信寬頻租用及相關租約紀錄抽絲剝繭,成功鎖定曾嫌。調查顯示,曾嫌將這些非法取得的電視訊號包裝成「機上盒」方案低價出租。一般合法MOD每個月費用將近千元,曾嫌卻以每台最高僅300元的低價搶市,經查北部共有4間汽車旅館向曾男承租,其中一間汽旅每月租用48台設備,月租金僅9500元,規模隨機台數量浮動,藉此牟取暴利。初估本案整體侵權市值高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
事實上,曾嫌早在111年4月就曾以一模一樣的手法架設竊訊機房遭到警方逮捕並移送,且當時的案件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沒想到他竟趁著官司未決期間「原地復活」,再度設立機房犯案。
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日前見時機成熟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持新北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查緝。警方破門時,機房內的大批設備正處於高速連線、竊取並傳輸訊號的「運作中」狀態,檢察官當場指示將曾嫌逮捕。
現場共查扣行動電話、電腦主機、筆記型電腦、伺服器、NAS網路儲存主機各1臺、MOD機上盒25臺、JHTV智能多媒體機頂盒10臺、衛星接收器2臺及衛星轉發器2臺等證物。全案訊後依違反著作權法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呼籲,未經授權擅自擷取電視訊號並公開傳輸、販售牟利,已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92條等規定,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同時警告各類營業場所與旅宿業者,採購影音系統時務必確認已取得合法授權,切勿貪圖便宜使用來源不明的機上盒,以免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