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路口科技執法!高雄9個月抓近5萬件 闖紅燈仍是違規冠軍
高雄市路口科技執法取締了多少交通違規?
高雄市在今年1月至9月期間,路口科技執法共取締了49,220件交通違規,相較去年同期減少了816件,下降約1.65%。在這些被取締的違規態樣中,闖紅燈是排名第一的項目,其次是紅燈右轉,以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設置科技執法設備的路口,同期交通事故件數為1,978件,與設置設備前3年同期事故平均值相比,減少了588件,降幅約22.9%,顯示科技執法有助於降低路口事故。
【創新聞記者 陳維鈞/高雄 報導】高雄市路口科技執法持續發揮交通管理效果,根據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115年)1月至9月,路口科技執法共取締交通違規4萬9,220件,較去年同期減少816件,下降約1.65%。另一方面,已設置科技執法設備的路口,同期交通事故件數為1,978件,與設置設備前3年同期事故平均值相比,減少588件,降幅約22.9%,顯示科技執法對降低路口事故具有一定成效。
警方分析今年前9個月取締違規態樣,排名第1的是闖紅燈,第2為紅燈右轉,第3則是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3類違規成為科技執法主要取締項目。
其中,「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看似容易忽略,實際上不少案件與駕駛人占用轉彎專用道卻直行,或是在多時相號誌路口誤判燈號有關。警方提醒,駕駛人行經這類路口時,應注意號誌燈的形狀及指示方向,不需要自行計算路口到底設置幾顆號誌燈。
▲警方提醒駕駛人注意多時相號誌,圓形綠燈與箭頭綠燈的行駛規則並不相同。(照片/記者 陳維鈞 翻攝)
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在沒有其他標誌、標線禁止或指示的情況下,圓形綠燈代表車輛可以直行或左右轉;不過,車輛進行左轉時,仍必須禮讓對向車輛先行,不能因為看到綠燈就直接搶先轉彎。
至於箭頭綠燈,則與圓形綠燈不同,僅允許車輛依箭頭所指示的方向行駛。也就是說,如果號誌顯示左轉箭頭綠燈,駕駛就應依箭頭方向行駛,不能自行改變行進方向。
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若未依號誌箭頭指示行駛,或行駛過程中未依規定禮讓,可能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將面臨新台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設置路口科技執法的主要目的並非單純增加取締件數,而是透過科技設備提醒及約束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降低路口交通事故發生風險。從今年前9個月統計來看,科技執法路口事故數與設置前3年同期平均值相比減少約22.9%,顯示路口安全狀況已有改善。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設有科技執法設備的路口,或任何多時相號誌路口時,都應提前減速並確認號誌指示,尤其要注意圓形綠燈與箭頭綠燈的差異,同時依標誌、標線及號誌行駛,避免因一時誤判而違規受罰,更重要的是降低路口事故發生機率。
科技執法取締的前三名違規態樣是什麼?
今年1月至9月,高雄市路口科技執法取締的前三名違規態樣分別是闖紅燈、紅燈右轉,以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其中,「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常與駕駛人占用轉彎專用道卻直行,或在多時相號誌路口誤判燈號有關。
圓形綠燈和箭頭綠燈的行駛規則有何不同?
圓形綠燈表示車輛可直行或左右轉,但左轉時需禮讓對向車輛。箭頭綠燈則僅允許車輛依箭頭指示的方向行駛,例如左轉箭頭綠燈時,車輛只能左轉。
未依號誌箭頭指示行駛會受罰嗎?
是的,若駕駛人未依號誌箭頭指示行駛,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將面臨新台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