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靚慧/屏東 報導】為全面照顧縣內高齡長者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屏東縣政府宣布自明(1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老人健保保險費自付額補助。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凡符合資格之縣籍長者,其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自付額將由縣府編列預算補助,並採跨機關系統自動比對機制,符合資格者「免提出申請」即可直接補助。

這項政策是屏東縣長周春米於5月27日在縣議會定期會施政總報告中宣布,成為施政總報告中最受關注的重點。縣政府社會處劉美淑處長今(22)日於記者會中說明,這項政策補助對象為設籍屏東縣滿一年以上者,年滿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之長者,且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核定稅率為5%(含)以下者。補助金額以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類第二目被保險人之保險費自付額(現行標準為新臺幣826元)為最高上限;若長者實際自付額未達上限者,依其實際自付額度核實補助。

劉美淑處長強調,為落實簡政便民、免除民眾臨櫃申辦之奔波勞頓,本政策採主動審查機制。縣府每月將透過跨機關系統進行資料比對,自動篩選符合資格的長輩資料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並直接於投保單位之保險費計算表內進行減免。長者或投保單位收到繳費單時,符合資格者之健保費用已逕予扣除。

社會處表示,因健保費採隔月繳納,116年1月健保費實為115年12月份健保費繳費單,提醒民眾仍須自行前往繳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民眾若對本項補助政策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專線:08-7320415分機5367洽詢。(圖/屏東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