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美雅/台中 報導】為提升轄內機車排氣檢驗站之服務品質並獎勵表現優異的機車排氣檢驗站業者,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昨(26)日舉辦「114年度台中市機車排氣檢驗站績優表揚活動」,表揚獲「年度績優檢驗站」及「機車檢驗數績優獎」等優良機車排氣檢驗站業者,由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長吳盛忠親自頒發獎牌及獎金,吳盛忠說明,這次活動為市府環保局首次與台中市大台中機車商業同業公會共同辦理,透過公私協力整合資源,提升服務品質與效能,攜手推動空氣品質改善工作,為市民營造更健康、宜居的生活環境。

▲環保局長吳盛忠頒發獎狀予114年度機車排氣檢驗站績優代表並與獲獎業者合照。

環保局表示,目前轄內共有487家機車排氣檢驗站,肩負全市逾133萬輛應定檢機車執行年度排氣檢驗的重要任務。為鼓勵各機車排氣檢驗站持續精進服務品質與檢驗效能,特別設立「年度績優檢驗站」及「機車檢驗數績優獎」兩大獎項,依據該站當年度整體表現、檢驗數量、民眾滿意度及行政配合度等面向進行綜合評選。

▲局長吳盛忠頒發獎狀予114年度機車檢驗數績優獎與獲獎業者合影。

經評鑑結果,遴選出「宏祥機車行」等10家機車排氣檢驗站為「年度績優檢驗站」;為促進各檢驗站之良性競爭,鼓勵檢驗站協助向民眾宣導落實機車排氣定檢,特別頒發「機車檢驗數績優獎」,評選出「秀錫機車行」等10家機車排氣檢驗站;總計20家機車排氣檢驗站獲獎。

環保局強調,統計去(114)年度台中市共完成104萬641輛次機車排氣定檢,定檢率較前一(113)年度提升1.64%,為近年持續推動數位通知及便民服務措施所展現的具體成果,在各檢驗站積極宣導及市民共同配合下,定檢工作持續穩定推動,有效提升定期檢驗覆蓋率與服務品質,展現公私協力共同守護空氣品質的成果。

環保局呼籲,機車出廠滿5年,應每年於行車執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實施排氣定期檢驗,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排氣檢驗,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新台幣500元罰鍰;後續經限期通知後若仍未完成改善,最重可註銷其牌照。另自113年1月1日起,台中市已全面停止寄發機車排氣定檢通知明信片,改採電子化通知服務,呼籲尚未登錄的車主踴躍申辦簡訊通知,善用E化服務,掌握定檢資訊,按時完成檢驗。(照片/記者廖美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