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陳姓律師,涉嫌在為詐騙集團成員辯護期間,利用辯護人身分,透露檢警所調查相關案件證物及文書資料,讓李姓主嫌及幕後組織成員,得以從容面對檢警後續追緝。花蓮縣刑事警察大隊表示,科技犯罪偵查隊員,追查相關事證調查完竣後,今年4月循線在台南市永康區,成功拘捕陳姓律師到案。並以涉嫌刑法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移送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縣刑大表示,去年7月間,在新北地區查獲以李姓犯嫌為首的詐騙集團,李嫌涉嫌指揮集團成員18人,以假投資方式詐騙被害人多達8人,財產損失共計新台幣638萬元。調查過程,竟發現李姓主嫌,於民國112年間,曾委聘台南市永康地區1名陳姓律師,為旗下詐騙集團成員辯護,並利用辯護人身分,打探檢警所調查相關案件證物及文書資料。

花蓮縣刑大表示,科技犯罪偵查隊員發現內情,在相關事證調查完竣後,今年4月27日上午8時許,循線在台南市永康區拘捕陳姓律師到案。並以涉嫌刑法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經台南地方檢察署聲請羈押,陳姓律師被台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住居。

花蓮縣警局表示,律師在刑事訴訟中,扮演保障人權、協助被告行使防禦權的角色。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人在偵查中的羈押審查程序,享有卷證資訊獲知權,但同樣也明文禁止公開、揭露或為非正當目的使用。律師除應依法行使權利外,並負有恪遵法律規範、秉持誠信忠實義務之責,對於偵查程序中,所知悉的偵查秘密,應嚴格保密,戒慎以對。

照片來源:花蓮縣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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