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康康(康晉榮)今(20日)突然在社群貼出台北地檢署前照片,神情嚴肅引發關注。事後他澄清,自己只是前一天到場作證,並非捲入案件。

康康貼出前往北檢當證人的照片。(圖/翻攝康康臉書)

康康17日才剛完成《康康康樂隊》高雄演出,20日上午就在臉書向粉絲道早安,不過照片背景卻是台北地方檢察署,讓不少網友誤以為他遇上麻煩,紛紛留言關心。

對此,康康受訪時表示,照片其實是19日拍攝,當天是以證人身分到北檢出庭,並非今天現身地檢署,也強調自己並沒有發生事情。

據了解,康康多年前曾遭「乙蝶文創」負責人鄭淇丞與顏允豐涉嫌詐騙500萬元。對方當時以公司名義,向投資人宣稱正洽談多場海外藝人來台演唱會,包括韓國男團BTS、女團TWICE,以及英國歌手Ed Sheeran等大型演出計畫。

據《壹蘋新聞網》的報導,康康證實自己是在2017年間受騙,這次到北檢就是為該案出庭作證。他坦言,被騙走的500萬元恐怕難以追回,如今已抱持平常心面對,還自嘲來法院「體驗生活」,順便讓自己反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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