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強買古厝1/台積擴廠傳聞掀土地收購戰 她獨守150年祠堂槓建商
桃園龍潭有塊魏姓家族共同持有的土地,建商以個個擊破方式,讓家族成員幾乎全部同意出售,只剩下魏秀珍為了保住有150年歷史的祠堂,還在與建商奮戰,她表示,祠堂是三合院,只有東側「護龍」在這塊土地,僅佔30多坪,若保留這個家族精神中心,並不影響開發,但建商引用「土地法34條」,以多數決強買,目前她已經到法院提出異議,雙方正僵持著。
這塊地號為「龍潭龍德段202號」的建地,是魏姓家族共同持有,面積約2800平方公尺(800坪左右),2021年疫情剛開始時,桃園「大清建設公司」開始展開收購,因為當時外面盛傳台積電擴廠,政府會徵收這塊土地,如果被「區段徵收」,價格更低,因此家族叔伯不少人被說服,加上建商個個擊破,即使後來確定政府不會徵收,土地價值會因為台積電設廠而增值,但大勢已去,建商已經取得過半的同意權,因此收購過程並不困難。
只有兩個「刺頭」,是魏秀珍與另一戶住在這塊土地上的堂叔兩兄弟,因為他們官司敗訴,被判拆屋賣地,經協商拿了一千萬走人。魏秀珍說,建商能夠打贏官司,主要是依據《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該條文旨在解決共有不動產處分僵局,允許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或持分超過三分之二)之同意,即可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共有物。
也就是說,在多數共同持有人都同意出售這塊土地的狀況下,即使魏秀珍與他的堂叔不同意賣地,建商依然可以靠著「多數決」強買,他只要將錢提存法院,就算交易成立,可依法強拆;今年四月七日,魏秀珍緊急向桃園地院提出「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之訴,暫時擋住建商「強買」的法律程序。
魏秀珍進一步解釋,開發單位「大清建設」主張自己是善意第三者,因為土地是向一家叫「大權建設」的公司購入,但經查這兩家公司根本同一個老闆,等於左手賣給右手,開發商根本不是「善意第三者」。
魏秀珍說,在「大清建設」收購過程,董事長黃清圖透過一位詹姓代書,表達即使買地也不會拆屋,會保留完整的三合院,因此她並沒有積極抗爭或遊說叔伯不要賣地,沒想到所有承諾都是謊言,該公司還是想收購整塊土地,不惜破壞百年祠堂。
魏秀珍拿出空照圖指出,緊鄰著「龍德段202號」是200號,祠堂的正身(正廳,主建築,供奉祖先牌位)與左側「護龍」(西廂房),座落在200號,這塊地是屬於她的曾叔祖一房所有,只有右側護龍(東廂房)在202號地段上,僅佔地30餘坪;魏秀珍強調,「大清建設」欲開發的202號,有2800多平方公尺(約847坪),少了這一塊,並不影響其建案的完整性,頂多少賣幾戶,為何一定要破壞這個歷史建物?
此外,魏秀珍強調,她繼承祖父這塊地75分之3,「龍德段202號」847坪,換算下來,她個人持分約33坪多,與西邊護龍、建商要強拆的部份差不多,當初因為沒有強制分割,才讓建商有機可乘,儘管多數宗親願意賣地,如果建商願意尊重少數,就不強買她那30幾坪,百年宗祠是可以完整保留的,魏秀珍不禁反問,大鯨魚已經吞那麼多了,連一條小蝦米也不放過嗎?
魏秀珍指出,魏家宗祠建於民國前25年,是清光緒年間的建物,而且保留完整,維修得相當好,要不是宗族裡有人怕失去產權,魏氏宗祠很有可能經專家鑑定後成為歷史文化建物。
如此,建商則無法強買,但魏家不但無法買賣土地建物,更須負擔維護責任,例如需定期保養結構、外貌、環境;在進行修復、改建、拆除時,皆須符合相關法規的審查與許可,這是相當大的負擔,但魏秀珍表示,會盡力說服宗族叔伯與堂兄弟,留下這個百年家族的精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