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空氣品質管理 固定污染源逸散粒狀物集氣新制上路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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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逸散性空氣污染物管理,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已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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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冶煉業及瀝青拌合業需於115年7月6日前採行局部集氣防制措施,集氣效率需達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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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環保局已針對相關業者進行輔導與追蹤,協助其改善並落實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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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黃偉哲強調在產業發展同時,也高度重視環境品質,確保污染排放有效控制。
相關組織:
環保局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為強化逸散性空氣污染物管理,「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明確規範鋼鐵冶煉業及瀝青拌合業,應於115年7月6日前於製程、操作或裝卸作業採行局部集氣防制措施集氣效率達60%以上,確保污染物有效收集與處理,降低逸散對周邊空氣品質之影響。
環保局為此已辦理多場法規說明會,並針對本市4家鋼鐵冶煉業及14家瀝青拌合業進行現場輔導與追蹤,協助業者掌握法規重點及改善方向。業者已陸續完成改善,後續將督促業者落實運作。
市長黃偉哲表示,南市在推動產業發展的同時,也高度重視環境品質,透過制度化管理及科技監測手段,確保污染排放受到有效控制。業者應落實法規要求,切勿心存僥倖,避免違規受罰。
環保局長許仁澤則呼籲,污染防制不僅仰賴政府查核,更需業者自主管理,應儘早完成集氣設施設置及效能提升,並定期檢視操作狀況,以符合最新法規要求。
環保局提醒,相關業者儘速完成改善作業,如有疑問可洽環保局諮詢,以確保符合規定並順利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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