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彰化縣彰化市一名張姓里長參選人涉嫌於今年8月間辦理社區發展協會志工參訪活動期間,以新臺幣300元之現金向有投票權之志工買票,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進行蒐證,經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6)日上午裁定准予羈押禁見,其餘相關志工則均請回。
彰化地檢署指揮彰化調查站查獲彰市一參選里長的張姓參選人涉嫌買票聲押獲准。(圖/記者曾厚銘攝)
 
彰化地檢署指出,本署檢察官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向永○社區發展協會調取相關資料並於115年10月5日通知張○郎及相關志工20餘人到庭說明後,認被告張○郎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99 條第 1 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當庭逮捕並向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彰化地檢署呼籲鄉親共同守護彰化最乾淨、最民主的選風,對於鄉親所 提出的每項寶貴賄選情資,不論是餐敘、旅遊、禮品、現金等各種型態的 賄選行為,本署均將秉持「查察無死角、究責無期限、執法無上限」之態 度,積極深入蒐證,期可攜手全體彰化鄉親,共同守護民主選舉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