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家族涉及「期約賄選」案,檢方將謝典霖及父母親謝新隆、鄭汝芬,以及黃于賓、劉宸佑等5人,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院方最後只裁定謝新隆與謝典霖父子收押禁見,另3人交保候傳。對裁定結果,檢方指出,將謹慎研議是否提出抗告。(李河錫報導)

彰化地檢署連日積極偵辦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家族,涉嫌透過餐會進行「期約賄選」事件,經指揮大批檢調人員兵分多路搜索,帶回20多名涉案者偵訊後,先將陳姓、黃姓和邱姓等6名被告,以涉犯「投票行賄」罪嫌,分別以3到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檢方認為,謝典霖及父親謝新隆,母親、前立委鄭汝芬和議會主任黃于賓、服務處幹部劉宸佑等5人,觸犯「行賄罪」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經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經院方漏夜開庭審理,最後裁定被告謝新隆與謝典霖父子2人羈押禁見;鄭汝芬以100萬元,劉宸佑、黃于賓分別以3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

震撼政壇!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家族涉賄選案,院方裁定押2、保3,檢方將審慎研議是否提起抗告?(圖:李河錫攝)

對於院方裁定結果,襄閱主任檢察官高如應表示尊重,因和當初檢方所提「羈押」標的有落差,是否依法提出抗告?將依偵辦案情需求審慎研議。

此外,檢方在偵辦中又發現謝典霖等人除涉嫌詐取公款、辦理選舉餐會賄選外,還涉及多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及使人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高如應主任檢察官強調,後續都會併案擴大偵辦。

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這篇文章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賄選案院方押2保3!檢方審慎研議是否提抗告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