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檢查獲「天金詐騙集團」收押9人 首謀求處有期徒刑25年重刑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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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檢警破獲「天金詐騙集團」,查獲外籍收簿手並溯源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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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集團以廖男及林女為首,成立假冒公安人員詐騙大陸民眾的話務機房,已得手逾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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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成員將機房設於台中市梧棲、烏日、北屯區等地,並與其他詐團合作進行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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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共發動10波行動,拘提17名被告,其中9名首謀遭聲押獲准,查扣現金逾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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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對首謀林女求處有期徒刑25年重刑,並對20名被告提起公訴。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於114年10月7日接獲線報查獲外籍收簿手後,即迅速報請本署查緝中心指分由張宜群檢察官指揮偵辦,把握蛛絲馬跡層層溯源,陸續發動10波拘提搜索行動,陸續將17名被告拘提到案,並將其中之首謀林女等9人向法院聲押獲准,全案查扣現金突破千萬元,其中林女以不法所得所購置之全新賓士,亦經彰檢署委由彰化執行分署變價102萬元。
彰化員林分局查獲詐團犯罪所得及贓證物。(圖/彰檢署提供)
彰化地檢署指出,承辦檢察官整合各項情資溯源查出本案係以廖男及林女為核心之「天金詐騙集團」,核心業務即為成立假冒公安人員詐騙大陸地區民眾之話務機房,分別為「天成機房」及「金雲曜機房」,已得手逾千萬元,被害人高達50餘人,其等為躲避查緝,將上開機房於臺中市梧棲、烏日、北屯區等地遷移;其等復與其他詐騙集團合作,召募車手、收簿手進行洗錢,此部分之指標案件為以假綁票名義對大陸台商詐取4公斤黃金(總價值高達1600多萬元),再由此集團派遣車手前往大陸地區向被害台商收取黃金為之洗錢;其等所為對兩岸民眾財產實已造成嚴重危害。
彰化地檢署說,本案經檢警團隊以堅強意志鍥而不捨追查,陸續於114年11月19日、12月6日、115年1月13日、2月11日、2月25日、3月4日、3月11日、4月7日、4月22日、5月12日發動10波拘提搜索行動,並由檢察官依不同被告之羈押期限共分6波將20名被告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對首謀林女求處有期徒刑25年重刑,另聲請將查扣之逾千萬元現金依法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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