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傳媒/記者 林明佑/彰化 報導】「只要500元支付命令規費,就可能讓投資人面臨3000萬元損失?」彰化縣前永靖鄉長李詩焱今(16)日在律師郭棋湧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自己約10年前投資員林市一處建案,遭人利用司法程序漏洞,以偽造假契約製造假債權,再透過法院支付命令程序聲請強制執行,導致建設公司資產遭查封,自己投入的3000萬元恐血本無歸,目前全案已提出詐欺、背信等告訴。

李詩焱表示,約10年前經朋友介紹投資員林市一處建案,與其他投資人合資成立建設公司,自己投入3000萬元,持有約2成股份。該建案共有62戶,完工後全數售出,原本準備進行獲利分配,卻因公司一名大股東傳出在外積欠上億元債務,後續引發一連串法律程序。

▲律師郭棋湧表示,支付命令相關法規在2015年修法後,法院程序已從原本的形式審查,改為較嚴謹的書面審查,但本案凸顯出,即使是偽造的契約,只要被拿來主張債權,仍可能透過支付命令程序進入強制執行。(圖/記者林明佑攝)

李詩焱指出,依他目前掌握的資料,涉案人士疑似以一紙合作興建契約主張債權,再透過支付命令程序取得2筆、合計1.25億元的支付命令,後續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建案相關資產,導致建設公司陷入困境,最終並使公司支付3000萬元。

李詩焱質疑,相關股東胡男、鄭男、陳男等人疑似聯手操作,利用一紙假契約創造假債權,再透過支付命令程序取得法院確定命令,造成投資人重大損失。他強調,自己是這起事件的投資受害人,目前已提出詐欺、背信等告訴,希望司法進一步釐清相關契約真偽、債權是否存在,以及整起事件的責任歸屬。

律師郭棋湧表示,支付命令相關法規在2015年修法後,法院程序已從原本的形式審查,改為較嚴謹的書面審查,但本案凸顯出,即使是偽造的契約,只要被拿來主張債權,仍可能透過支付命令程序進入強制執行。他認為,制度上仍存在可被有心人士利用的空間,有必要進一步檢討並強化審查機制。

李詩焱指出,全案經彰化調查站調查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之後移送彰化地方法院審理,謝姓被告遭判刑2年多,劉姓建築師則獲判無罪,其餘相關人士目前仍未受到制裁。他質疑,若有人可以透過偽造契約製造債權,再利用支付命令查封建案,投資人的權益如何獲得保障?他將向立法院陳情,要求檢討支付命令制度,避免司法程序遭有心人士利用,讓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新聞來源: 互傳媒新聞網
※原文網址: https://hoomedia.com.tw/2026/09/16/168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