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傳媒/記者 林明佑/彰化 報導】彰化縣道路長期有廢棄車輛占用路面,住宅堆積大量雜物、廢棄物的情況也不時引發居民陳情,不僅影響通行與居住品質,也可能衍生環境衛生及消防安全問題。台灣民眾黨彰化縣議員候選人高采翎、蘇智弦近日分別針對「廢棄車輛」及「住宅囤積」問題提出政策,主張建立案件追蹤機制、跨機關聯合會勘及住宅囤積處理規範,讓民眾反映的問題不再「有陳情、沒下文」。

高采翎表示,彰化縣目前已有「彰化縣政府廢棄車輛查報移置處理要點」,對於疑似廢棄車輛的查報、認定及移置都有相關規範。不過,從民眾實際反映的情況來看,問題往往不是「沒有規定」,而是民眾檢舉後,不清楚案件目前處理到哪個階段,也不知道還要等多久;尤其碰到道路與私有土地交界,更容易出現權責認定及處理上的疑義。

高采翎指出,廢棄車輛一旦長期占用道路,不僅影響車輛及行人通行,也可能造成視線死角、環境髒亂等問題。她主張,縣府應建立「一案一編號」的案件追蹤制度,讓民眾可以查詢案件從受理、現勘、通知、複查到移置的處理進度,並訂定各階段合理處理時限,定期公布查報件數及平均處理天數,讓行政處理更加透明。

高采翎進一步提出,針對學區、巷弄、農路等廢棄車輛較集中的區域,縣府可建立「廢車熱點清單」,由環保、警察及公所等單位定期巡查;若案件涉及道路與私有土地交界,也應透過跨機關聯合會勘釐清權責,避免民眾在不同機關間來回陳情。

▲高采翎表示,彰化縣目前已有「彰化縣政府廢棄車輛查報移置處理要點」,對於疑似廢棄車輛的查報、認定及移置都有相關規範。不過,從民眾實際反映的情況來看,問題往往不是「沒有規定」,而是民眾檢舉後,不清楚案件目前處理到哪個階段。(圖/記者林明佑攝)

「民眾不是不能等,而是不知道要等多久。」高采翎表示,政府既然有相關處理規範,就應讓民眾看得到案件進度;對於查明車主身分的案件,也應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及移置費用,同時加強合法報廢管道宣導,從源頭降低廢車遭任意棄置的情況。

至於住宅囤積問題,蘇智弦則以和美鎮竹營里曾引發地方關注的住宅囤積案為例表示,住宅長期堆放大量雜物及廢棄物,不僅可能產生異味、孳生病媒蚊,也可能造成逃生動線受阻,增加消防及居住安全風險。

蘇智弦指出,住宅囤積並非單純的環境清潔問題,部分個案背後可能牽涉高齡獨居、家庭支持不足或其他生活因素,因此若只依靠一次清運或行政裁罰,往往難以解決問題,甚至可能陷入「清完又堆」的循環;但若長期缺乏有效介入,也可能讓環境問題逐步惡化。

桃園市今年3月10日施行「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透過跨機關合作建立住宅囤積案件的處理機制。蘇智弦認為,彰化縣也可以參考其他縣市經驗,研議制定「彰化縣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讓環保、社政、消防、警察及民政等單位在面對相關案件時,有更明確的處理依據及合作機制。

▲蘇智弦指出,住宅囤積並非單純的環境清潔問題,部分個案背後可能牽涉高齡獨居、家庭支持不足或其他生活因素,因此若只依靠一次清運或行政裁罰,往往難以解決問題,甚至可能陷入「清完又堆」的循環。(圖/記者林明佑攝)

蘇智弦主張,彰化可以建立「先關懷、後清理」的分階段處理模式,從稽查勸導開始,視個案情況導入衛生、社福及相關支持系統,必要時再依法處理,並由單一窗口統籌案件,避免不同局處各自處理、彼此等待,也減輕基層里長獨自協調的壓力。

蘇智弦表示,住宅清理完成後也不能視為案件結束,縣府應結合社區心理衛生、長照、社區關懷據點及志工資源,針對高風險及高齡獨居個案進行後續關懷與追蹤,降低問題再次發生的可能性;對於動物囤積等衍生型態,也應納入未來處理規範。

蘇智弦、高采翎共同表示,未來若進入縣議會,將推動兩項制度化工作,一是建立「廢棄車輛案件公開追蹤機制」,讓民眾能掌握案件進度與處理時程;二是推動研議「彰化縣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建立跨局處、分階段及後續追蹤的處理制度。

兩人表示,廢棄車輛與住宅囤積看似是生活中的小事,對長期居住在周邊的居民而言,卻可能是每天都要面對的困擾。地方政府除了處理單一個案,也應從制度面補足行政流程,讓民眾「有地方反映、看得到進度、等得到結果」,逐步改善彰化的居住環境與公共安全。


※新聞來源: 互傳媒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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