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前委員長徐佳青因攜眷出訪遭質疑公私分際,已於10月7日請辭並自請調查。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天(15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追問徐佳青當時年僅14歲的兒子,是否曾以「攝影官」名義隨行出訪。對此,僑委會代理委員長李姸慧強調,僑委會從未設置「攝影官」頭銜,相關名冊也沒有這項紀錄,直言「其實我們不知道攝影官這三個字是從哪裡來的」。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安排僑委會就因公出國管理、駐外接待及公務資源使用情形提出專題報告,並審查114年第4季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表。劉書彬質詢指出,徐佳青自2022年以來頻繁出國,外界質疑其未成年兒子曾以「攝影官」名義隨行,儘管徐佳青主張家人自費隨行是基本人權,但仍應釐清僑委會派令及隨行名冊是否出現相關職稱。李姸慧回應,僑委會從以前到現在都沒有「攝影官」頭銜,「其實我們不知道攝影官這三個字是從哪裡來的,所以在我們的相關名單上也沒有出現過攝影官這三個字」。

 

劉書彬問審查機制 僑委會反問:如何界定隨行人員

 

劉書彬進一步質疑,未成年家屬若出現在公務宴會或離島管制區,僑委會是否設有隨行人員審查機制?李姸慧回應,首先必須釐清劉書彬所指的公眾行程究竟是什麼活動,因為僑委會目前尚未掌握更進一步的資料,從劉書彬提供的影片中,也無法判斷實際行程為何。其次,出國行程與是否前往離島,可能是2件不同的事情。她並反問劉書彬如何界定「隨行人員」,劉書彬回應,「隨著委員長公務行程出現的這樣的人員,包括他擔任直接看到是有攝影的項目在裡面」。雙方一度針對定義交鋒,徐巧芯隨即介入提醒,「委員會開會不要反質詢好不好?」

 

劉書彬也詢問外交部是否設有隨行人員審查機制,以及自費同行家屬能否參與公務行程。外交部次長葛葆萱回應,外交部公務行程通常僅有配偶隨行,且須獲得對方政府邀請。(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