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區賴厝國小針對C姓男師展開的性平案調查,引發爭議。對此,律師鄭懿瀛指出,本案程序合法,但調查過程相當弔詭,尤其是發問卷的作法,十分可議。他強調,性平調查沒有司法偵查的嚴謹,但其後果卻可以斷送一個教師的職業生涯,處理過程不得不謹慎;「全教總」則指出,這個制度立意良好,就怕權力者濫用。

為C師抱不平的學生,憑記憶拼湊出「釣魚問卷」的內容。(圖/讀者提供)

曾擔任逢甲大學性平委員的律師鄭懿瀛指出,「性平教育平等法」規定,當校園內爭議的性平案件發生時,校方必須立刻組成調查小組,是否適用該法?必須在一定時日內完成調查;從本案資料來看,台中市賴厝國小的處理,在形式上是合法的,問題是過程相當弔詭。

鄭懿瀛強調,性平案調查過程,必須約談行為人、被害人與證人,而且不得重複,甚至性平委員討論案情、約談,都得是「閉門會議」,且所有委員與當事人必須簽下保密條款,防止該案調查到最後,發現行為人無辜,卻清白受損。

而該校卻用「釣魚式問卷」,而且指涉對象呼之欲出,這個作法非常爭議。鄭懿瀛解釋,性平案的調查是何等重要、慎秘之事,怎麼能用公開問卷?依照規定,調查期間,行為人、被害人的人別資料,都必須嚴密保護的。

他反問:「如果問卷內容與本案沒有因果關係,恐指涉無辜的行為人,引發外界胡亂猜疑,這對行為人(老師)或被害人(學生)都是嚴重的傷害。反之,若問卷內容與案情有關,結果涉及行為人,可做為證據,發問卷豈不是洩秘,搞得大家都知道校內有性平案,然後誰誰誰騷擾學生?誰誰誰被騷擾等傳言滿天非,對於當事人更是二次傷害。」

律師鄭懿瀛指出,本案程序沒有違法,但釣魚問卷相當爭議,有洩密之嫌。(圖/鄭懿瀛提供)

鄭懿瀛強調,性平調查員沒有司法調查權,無法監聽、搜索,只能約談,調查過程一定沒有司法或刑事調查的嚴謹,可是,其結果最嚴重會斷送一個老師的職業生涯,不得不謹慎啊!

事實上,過去校園性騷事件頻傳,但因為「師師相護」,弱勢的學生得不到保護,鄭懿瀛舉例,台中某國小松姓棒球教練猥褻小球員上百次,可見「性別教育平等法」對揪出狼師是有一定的功能,就怕操作不當,成為校長剷除異己的工具。

事實上,針對此性平案,校內不少老師傳出「陰謀論」,認為這是校長趙祝凌在報復C師;原來,在校長與該校另一位陳姓老師的官司中,C出庭供出對校長不利的證詞。

該事件起因於去年校長被認為「減課表」黑箱作業,與陳姓老師發生肢體衝突,混亂中,陳師搶到一張減課表,他攥著文件,右手高舉,而校長抓住陳右手,另一隻手勾住陳師;目擊者:「校長突然癱倒在地,然後使出『奪命剪刀腳』夾住陳老師大腿,制止他離開會場」。此案校長被依傷害、強制罪起訴,陳師傷害罪不起訴。

針對校園性平制度,「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何耿旭則表示,不少老師因性平案件被整得相當悽慘,但他仍肯定性平制度存在的必要,畢竟,誰也無法杜絕狼師隱藏在校園騷擾學生的可能,因此,發現有問題的狼師,必須依法通報、展開調查,絕不能包庇那些傷害弱勢學生的教職員。

不過,整個制度操作起來,校長權力過大,「猶如撿到槍」可以整肅異己,這個立意良好的制度,恐被權力者濫用,因為在制度上,個別教師與可決定調查員人選、掌握家長會與行政體系的校長,兩者之間權力不對等,換句話說,若校方不謹慎運作性平會,恐怕會造成更多校園紛爭。

校方對本案尚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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