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立院刪兄弟姊妹特留分!曹西平、陳松勇都曾因它掀風暴 名人爭產一次看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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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特留分修法,未來兄弟姊妹將不再享有特留分保障,遺產可依遺囑自由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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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修法象徵台灣繼承制度朝「遺囑自由」邁進,過去曹西平、陳松勇、邱瓈寬、李敖等名人都曾因特留分規定引發爭產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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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留分原是為保障法定繼承人的最低權益,但此次修法刪除了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其他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的特留分則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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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前,即使立有遺囑,兄弟姊妹仍可依法主張一定比例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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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若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可自由決定是否將遺產留給兄弟姊妹,不再受特留分限制。
相關組織:
立法院
「自己的財產,到底能不能自己決定留給誰?」這個爭議多年的問題,終於有了重大改變。立法院今天(28日)三讀通過《民法》特留分修法,未來只要立下遺囑,兄弟姊妹將不再享有特留分保障,遺產可依照被繼承人的意願自由分配。《上報》整理近年案例發現,包括資深藝人曹西平、已故藝人陳松勇等,都曾因這項制度掀起討論。如今修法拍板,也象徵台灣繼承制度正式朝「遺囑自由」邁進。
曹西平
曹西平早年走紅後,將多年辛苦打拚賺來的積蓄全數交給母親管理,沒想到母親離世後,他才驚覺家中房產早已遭到抵押,兄弟不聞不問,最後只能獨自扛下鉅額債務。更讓他寒心的是,兄弟長年定居美國,將年邁父母送進養老院後鮮少照料,就連父母離世,也未返台送最後一程,讓他忍不住痛批:「這還有天理嗎?」
一生未婚、沒有子女的曹西平,多年來都是乾兒子Jeremy陪伴照顧,因此早已決定把財產留給對方。不僅立下遺囑,還提前以低價將三重房產過戶給Jeremy,希望自己的心血能交給真正陪伴自己的人。
曹西平曾公開表明自己的立場,更撂下重話:「我走了以後,曹家的人一毛錢也別想拿到!」如今特留分修法通過,也讓這類「遺囑明明寫好了,卻仍可能無法完全照遺願分配」的爭議,再度受到關注。
陳松勇
類似情況,也曾發生在金馬影帝陳松勇身上。終身未婚、沒有子女的他,晚年因中風飽受病痛折磨,長年由印尼看護Yule貼身照顧。為了感謝對方多年來不離不棄,陳松勇生前特地立下遺囑,交代自己離世後要留給Yule一筆200萬元現金。
然而,陳松勇2021年病逝後,留下約5000萬元遺產,卻也掀起一場家產風波。多年未聯絡的二弟突然現身靈堂,當場痛哭,還指控三弟沒有通知他見哥哥最後一面,並揚言委請律師爭取遺產,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最終,在友人與律師協調下,Yule獲得400萬元,其餘遺產則由2名弟弟、陳松勇的乾兒子及摯友共同分配,這場備受矚目的爭產風波才畫下句點。
(延伸閱讀:【影帝一生未娶】陳松勇靠外籍看護Yule照料 認她當乾女兒送金飾及200萬創業金)
邱瓈寬
知名經紀人邱瓈寬(寬姐)也曾因「特留分」規定捲入爭產風波。2015年,她的恩師裴祥泉離世,留下逾2億元遺產,並在生前立下遺囑,明確交代財產要留給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及多年員工,甚至寫下「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希望依照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
然而,裴祥泉的胞兄、胞弟及胞妹不服,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官司一打就是8年。最終法院認定遺囑有效,但依照當時《民法》特留分規定,3名兄弟姊妹仍可取得應繼分三分之一的特留分,共約7,000多萬元,其餘約1.45億元才依照裴祥泉的遺願,由邱瓈寬等人繼承。
值得注意的是,邱瓈寬在訴訟中主張,裴祥泉的兄弟姊妹長年對他態度冷漠,甚至符合喪失繼承權的要件。不過,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即使妹妹曾在探病時大力甩門、將裝有穢物的垃圾桶放在病床旁,也未達法律所認定的「重大精神虐待或侮辱」,因此判定3人仍保有繼承權,得依法主張特留分。
(延伸閱讀:邱瓈寬獲分恩師裴祥泉1.3億遺產 提告家屬「無繼承權」敗訴確定)
李敖
知名作家李敖2018年病逝,生前親筆立下遺囑,載明著作權全數贈與前妻王志慧,待兒子李戡有能力經營後,再全數移轉給李戡;另交代與前女友王尚勤所生的長女李文,每月可領1000美元至70歲,但若因財產提告,相關權利即喪失。
不過,由於遺囑內容涉及排除法定繼承權,李文主張自己仍依法享有特留分1/8,並認為父親並未在遺囑中明確排除其繼承資格,因此與後母一家對簿公堂。目前遺產分配爭議仍在司法程序中,尚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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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特留分?法律保障繼承人的最低權益
「特留分」是《民法》為法定繼承人設立的最低繼承保障,即使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也不能完全剝奪特定繼承人的繼承權。換句話說,只要符合繼承資格,仍可依法主張一定比例的遺產,以兼顧被繼承人的遺囑自由與家屬的基本權益。
依據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配偶的特留分,均為法定應繼分的1/2;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的特留分,則為法定應繼分的1/3
此次立法院三讀修法,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意味著未來若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可自由決定是否將遺產留給兄弟姊妹,不再受特留分限制。不過,配偶、子女、父母及祖父母等其他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保障,仍維持現行規定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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