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開徵!高雄稅捐處:已約定轉帳繳納民眾6/1前預留存款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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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提醒,已約定轉帳繳納115年房屋稅的民眾,請於6月1日前預留足額存款,以便6月2日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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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轉帳扣款失敗,將不會再次扣款,民眾需留意繳款書並儘速繳納,以免產生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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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響應節能減碳,稅捐處不再主動寄發繳納證明,民眾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電子證明。
相關組織:
高雄市稅捐處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15年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已辦理約定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轉帳繳納稅款的民眾,請務必於6月1日前在約定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於6月2日當日扣款。
稅捐處提醒,民眾約定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繳納稅款,若因故無法扣款成功,不會再第二次扣款,將另行寄發繳款書,請民眾於期限內儘速繳納,避免因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為響應節能減碳,不再主動寄發繳納證明,如民眾有繳納證明需求,可於扣款後3-5個工作天,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電子繳納證明或向稅捐處索取。
倘民眾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轉帳繳納通知所載稅捐處聯絡電話或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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