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警職的網紅「瀟湘公子」蕭湘瀚日前才風光表示欲參選桃園市第一選區市議員,未料卻傳出其先前因恐嚇危害安全案,遭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定讞,並因通知未到而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還有另案遭高院判刑有期徒刑1年2月定讞。儘管蕭男18日主動前往龜山分局投案,並準備15萬元準備繳清易科罰金,但蕭男複訊移送地檢署後,檢察官駁回其易科罰金聲請,直接將蕭男發監執行。

據了解,蕭湘瀚退下警職後常與在職員警發生衝突,並將過程PO上社群平台而聲名大噪,並因恐嚇危害安全罪,遭桃園地院判刑有期徒刑5月定讞,儘管可易科罰金,但蕭男因通知未到而遭到桃園地檢署通緝。

18日上午,蕭湘瀚一早準備15萬元前往龜山分局投案,強調自己「遭司法迫害,沒有逃避,是主動到案」,本就要前往地檢署繳納易科罰金,是因太多媒體關心,才決定前往投案,員警也依規定上銬移送桃園地檢署;然而蕭湘瀚其後續因辱罵員警與衝撞員警等罪,遭高等法院判刑有期徒刑1年2月,經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於17日駁回定讞。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確認蕭湘瀚因恐嚇危害安全罪遭判刑有期徒刑5月定讞,儘管可易科罰金,並經執行科通知未到案,於9月16日發布通緝,審酌其所犯為對員警妨害公務之犯行,究其前案紀錄,有多次類似行為遭警方移送,佐以其多次對員警興訟之紀錄,即其另因駕駛車輛妨害公務執行之犯行,經判決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勘認若准予易科罰金,有難收矯正之效及難以維持法秩序之情事,爰依刑法第41條第1巷規定,不准其易科罰金之聲請,依法送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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