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辣杯杯」互告6勝1敗!陶晶瑩告合夥人偷賺97萬 逆轉起訴
陶晶瑩投資「辣杯杯」與合夥人爆發糾紛的結果是什麼?
陶晶瑩投資麻辣燙品牌「辣杯杯」與合夥人劉吉仁爆發合作糾紛,劉吉仁被控未經比價擅自決定向其妻子任職的吉品公司採購零食,賺取價差97萬8733元,損害辣杯杯利益。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背信罪起訴劉吉仁。此案加上先前多件官司,陶晶瑩在與吉品公司及其負責人劉吉仁、白佩玉夫婦的訴訟中,目前戰績為6勝1敗。
銀色夫妻李李仁,陶晶瑩與吉品養生公司董事長白佩玉、總經理劉吉仁共同投資麻辣燙品牌「辣杯杯」卻爆發合作糾紛,2022年2月辣杯杯向吉品採購「麻辣黑芝麻夾心絲」、「麻辣鱈魚杏仁脆片」、「麻辣鱈魚切片」共5萬9888包、採購價315萬4343元,但陶晶瑩發現劉吉仁未詢價、比價就擅自決定找吉品的代工廠出貨以賺取97萬8733元的價差,已損害辣杯杯利益,因此提告,原本不起訴,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後,今日偵結起訴劉吉仁背信罪。
劉吉仁與白佩玉是夫妻,槓上陶晶瑩、李李仁夫婦之後,互告多件官司,因陶晶瑩拒絕為3款麻辣零嘴的貨款買單,吉品公司告她侵占產品,北檢不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吉品再向北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仍遭駁回。
吉品另以辣杯杯明知雙方未成立買賣契約,仍要求出貨3款零食並轉售及贈送別人,造成吉品損失,據此求償563萬元,北院及高院均判敗訴;但吉品追討貨款的部分有所斬獲,新北地院雖認定辣杯杯沒跟吉品談妥採購金額,辣杯杯仍取得5萬多包麻辣零嘴「受有財產利益」,應給付吉品不當得利315萬4343元,因辣杯杯未上訴而判決確定,加上北檢起訴劉吉仁這件案子,陶晶瑩打官司「戰績」6勝1敗。
陶晶瑩曾在2年前對劉吉仁提告詐欺、背信,北檢不起訴,但因為後續發現新證據及新事實,檢察官重新偵查發現,劉吉仁2021年年中得知辣杯杯有意推出麻辣零食,直接找吉品公司員工調配開發3種口味,再趁辣杯杯2021年12月16日舉行股東會時,向陶晶瑩、李李仁等股東介紹並進行「盲吃」,但劉吉仁明知辣杯杯還沒決定向哪家廠商採購、採購金額也沒定案,就要辣杯杯員工向吉品分兩批採購3款共5萬9888包的麻辣零嘴。
辣杯杯公司收到第一批貨時,也知道沒跟吉品議價、簽約,礙於當時是直播帶貨的關鍵銷售期,仍持續行銷販售,2022年3月收到吉品帳單要求支付315萬4343元,因而懷疑進貨價貴得離譜,進一步了解得知,吉品以217萬5610元委託大田海洋食品公司代工生產3款零嘴,價差為97萬8733元。
北檢認為劉吉仁害辣杯杯無法藉由自由市場比價機制去議價、磋商,以尋求最優合作廠商,已罔顧全體股東權益,涉犯背信罪,於今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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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吉仁被控的背信罪具體情節為何?
劉吉仁被指控在得知辣杯杯有意推出麻辣零食後,未經辣杯杯股東同意,擅自決定向其妻子任職的吉品公司採購,並以較高的價格進貨,從中獲取價差利益,損害了辣杯杯公司的股東權益。
吉品公司曾對陶晶瑩提出哪些訴訟?
吉品公司曾控告陶晶瑩侵占3款麻辣零嘴的貨款,但檢方不起訴,再議及自訴均遭駁回。吉品公司另以辣杯杯明知未成立買賣契約仍要求出貨並轉售贈送,造成損失為由求償563萬元,但法院判決吉品敗訴。
辣杯杯公司最終是否需要支付貨款給吉品公司?
雖然吉品公司對陶晶瑩的侵占及求償訴訟敗訴,但新北地院認定辣杯杯公司雖未談妥採購金額,仍取得5萬多包麻辣零嘴,應給付吉品公司不當得利315萬4343元,此判決辣杯杯公司未上訴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