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選舉惡質奧步 吳宗憲提告《鏡週刊》捍衛清白
【記者 林明益/宜蘭 報導】針對「鏡週刊」11月3日在毫無事證下發布系列抹黑報導,宜蘭縣長候選人吳宗憲今(4)日沉痛澄清,痛批特定媒體配合進行選舉攻擊。會後隨即至地檢署按鈴申告、遞交刑事告訴狀,展現捍衛清白與司法公理的決心,並呼籲鄉親不要對惡質奧步保持沉默,11月28日站出來對抗無良媒體、側翼與執政黨。
此次針對「鏡週刊」報導,向撰稿記者提出告訴,指其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而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及加重誹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請求檢方依法調查。除刑事告訴外,亦將依法對撰稿記者及《鏡週刊》發行公司「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及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以維護自身權益。
▲吳宗憲召開記者會拒絕選舉惡質奧步 。
吳宗憲記者會由競總指導委員會主委陳琬惠、縣議員林岳賢及議員候選人莊淑如陪同出席,共同譴責選前惡質抹黑,呼籲鄉親挺身而出,拒絕讓造謠抹黑汙染選舉。
吳宗憲具體說明,裕慶公司部分股票是父親在公司上市前贈與,其餘由他與太太以自有資金、自有帳戶交易;不像對手有派系奧援,他今年出售部分持股,是為籌措參選資金,其他持股均為長期持有。永續發展股份則是家人贈與,他從未參與經營;涉及公司合併後的股權承接及申報名稱,已向選委會提出更正及說明。
2026 九合一・宜蘭縣長之戰 1號林國漳民進黨vs2號陳宏毅無黨籍vs3號吳宗憲國民黨+2 11/28 投票・倒數19天 比較 5 位候選人政見 →吳宗憲批評,內線交易是嚴重刑事指控,必須證明事先知悉未公開重大消息,並於法定禁止期間交易;但相關報導僅以「巧合」、「耐人尋味」帶過,對重大消息內容為何、何時知悉、誰告知隻字未提,根本是毫無證據地抹黑他人犯罪!
▲吳宗憲展示訴狀相關申告內容。
吳宗憲表示,從過去將同名同姓貪污犯抹黑為他、把祖籍寫成廣東,到如今的內線交易指控,選舉本該是選賢與能,卻演變成無止盡的造謠抹黑,甚至有御用媒體幫忙操作,實在是台灣人的悲哀。他最難過的是,當一輩子律師、奉公守法的父親都被牽連。他發言時多次停頓,悲痛喊話:「參選是我自己的決定,我接受嚴格檢驗,但不接受抹黑,更請不要為難我的家人!」
吳宗憲進一步指出,不僅週刊報導不講證據,昨晚民進黨黨團新聞稿寫了一大堆,同樣沒有提出事先知悉重大消息的證據。在選前不到一個月,把公開交易紀錄包裝成犯罪疑雲,已經涉嫌意圖使人不當選。本件正式提告後,對於後續惡意散布不實言論者,也將依法追究。吳宗憲強調:「我行得正坐得直、心中坦蕩毫無畏懼,我接受司法嚴格檢驗,但不接受「鏡週刊」造謠抹黑!既然他們指控我內線交易,我提告後,檢察官就有義務依法查明我究竟有沒有內線交易。我願意全力配合調查,讓證據說話!」
▲吳宗憲按鈴提告絕不接受選前奧部抹黑。
陳琬惠也直言,從擔任立委時期,就對「鏡週刊」配合執政黨操作的手法深有體悟。這次吳宗憲勇於提告、接受檢調調查,展現敢受檢驗的態度;她也要求檢調比照吳子嘉案的標準及效率,搜索相關嫌疑人,不要雙標!
吳宗憲最後疾呼,當了20年檢察官,實在無法接受司法與媒體成為打壓異己的工具,呼籲所有看不下去的民眾別再保持沉默,勇敢站出來做他與在野黨候選人的後盾,11/28投票票票入匭,「善良可以有溫度,但面對邪惡必須有鋒芒!今天若你不站出來,明天就沒有人能為你站出來了!」(照片記者林明益翻攝)
宜蘭縣長候選人吳宗憲為何提告鏡週刊?
宜蘭縣長候選人吳宗憲於今(4)日針對《鏡週刊》11月3日發布的系列抹黑報導,召開記者會澄清並至地檢署按鈴申告。吳宗憲指控該報導毫無事實根據,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加重誹謗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除刑事告訴外,吳宗憲也將對撰稿記者及《鏡週刊》發行公司「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及回復名譽。吳宗憲強調,報導內容將公開交易紀錄包裝成犯罪疑雲,已涉嫌意圖使人不當選,並呼籲民眾不要對惡質選舉手段保持沉默。
吳宗憲被指控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報導內容影射吳宗憲涉及內線交易,指其在公司上市前贈與的股票,以及出售部分持股籌措參選資金的行為有疑慮。吳宗憲澄清,股票贈與與交易均為合法,且永續發展股份為家人贈與,他並未參與經營。
吳宗憲對《鏡週刊》的指控有哪些法律依據?
吳宗憲指控《鏡週刊》撰稿記者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而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以及加重誹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他同時也將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及回復名譽。
吳宗憲的競選團隊對此有何回應?
吳宗憲競選總部指導委員會主委陳琬惠、縣議員林岳賢及議員候選人莊淑如陪同出席記者會,共同譴責選前抹黑行為。陳琬惠也呼籲檢調比照標準及效率,搜索相關嫌疑人,不要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