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保護令仍遭堵人 北市警提醒3招自保方法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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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山區發生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女子持有保護令仍遭攔阻,相對人因違反保護令遭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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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違反保護令不僅限於肢體暴力,攔阻、跟蹤、騷擾等行為皆可能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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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警察隊提供「3步驟自保」:以脫困為優先、把握報警時機、善用求助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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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民眾若遇類似情況,應立即報警並尋求113保護專線協助,勿與相對人對峙。
相關組織:
臺北市婦幼警察隊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中山區發生一起家庭暴力案件,一名女子遭相對人攔阻,雙方因而於街頭發生爭執。警方獲報到場查證,發現女子持有法院核發之通常保護令,相對人因涉違反保護令限制事項,當場遭警方依法逮捕並移送法辦。
臺北市婦幼警察隊表示,不少民眾誤以為只有毆打、傷害才算違反保護令,其實若保護令已禁止接近、騷擾或聯繫,被害人再次遭堵人、尾隨跟蹤,或持續以電話、簡訊、通訊軟體傳送訊息等行為,都可能涉及違反保護令,警方獲報後將立即依法處理。
另外若發現相對人疑似有攔阻情形,可掌握「3步驟自保」:
ㄧ、以脫困為優先:若遭對方攔車、堵門或阻止離開,應以脫離現場為首要目標,減少與對方持續爭執或拉扯。如無他人陪同之下,可尋求附近商家協助,且避免與對方至隱密地點談判,以防危險升高。
二、把握報警時機:可與家人開啟手機定位分享,在自身無法報警情況下,即時通知親友協助報警。必要時也可大聲呼救,提高周遭民眾注意。如人在車內,可鳴按喇叭求援。
三、善用求助資源:除立即報警外,如擔心後續人身安全,也可向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提供法律諮詢、緊急安置及心理支持等服務。
臺北市婦幼警察隊最後提醒,切勿為了蒐證而刻意接近或與相對人對峙,避免讓自己再次陷入危險中。警方也強調,勿以為道歉、求見或一時情緒失即可規避法律責任,只要違反保護令內容,警方將立即依法處理,絕不寬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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