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布第2季違法雇主名單 統聯、精華光學屢犯勞基法遭重罰
【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勞工局今〈30〉日公布今年第2季違法雇主名單,共有481家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相關法令遭裁罰,累計罰鍰2,632萬2,000元。其中,以未依法置備出勤紀錄、未全額給付工資及加班費等違反《勞動基準法》情形最多;「統聯汽車客運」及「精華光學」因屢次使勞工超時工作且未改善,分別遭重罰85萬元及60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據統計,該季違反《勞基法》案件仍以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最為普遍,其次為未依約定全額給付工資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至於《職業安全衛生法》案件,則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多。
《性別平等工作法》違規態樣,多為雇主知悉職場性騷擾事件後,未即時採取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為主,另有2家業者因涉及就業歧視受罰,5家業者因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準遭裁處。
他說,這季裁罰案件中,以統聯汽車客運及精華光學最受矚目。兩家公司分別已是第9次及第6次違反勞工超時工作規定,且員工人數均超過百人,因此依裁罰基準加重處分,分別裁罰85萬元及60萬元,希望藉由提高違規成本,促使企業落實勞動法令。
此外,僱用超過300名員工的西北保全,因同時涉及給付薪資未達最低工資、未依法發給加班費、使勞工超時工作、未依法給予例假、特別休假及國定假日出勤工資等多項違規,合計遭裁罰36萬元,也反映部分企業在人事管理及工時制度仍有待改善。
陳瑞嘉表示,違法雇主名單已公布於「新北勞動雲」網站「違法雇主查詢」專區,供求職民眾及社會大眾查詢參考,透過資訊公開機制督促企業守法,提升勞動條件。
他指出,《勞動基準法》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裁罰金額將依違規次數、僱用人數及違法情節綜合認定;上市、上櫃公司將加重20%裁罰,實收資本額逾1億元企業,即使首次違規,最低罰鍰也從5萬元起算。
陳瑞嘉呼籲企業落實勞動法令、完善工時及薪資管理,共同營造合法、安全的勞動環境,保障勞工權益,也避免因違規付出更高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