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體位區分標準10/31上路 免役門檻收緊、替代役增設分級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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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宣布新版體位區分標準將於10月31日上路,收緊免役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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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大幅放寬常備役身高標準,但嚴格限制免役身高至144公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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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I免役門檻僅保留BMI大於45者,並加強高血壓等疾病的檢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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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體位將分為A、B兩級,並調整傷病停役檢定標準。
相關人物:
蔡適鴻
國防部去年12月預告的體位區分標準修正案,正式上路日期敲定。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處長蔡適鴻今天(30日)證實,新版「體位區分標準」將與「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同步於10月31日發布施行,以確保兵役標準的一致性與連貫性。屆時,身高與體重的免役門檻將大幅收緊,僅BMI超過45或身高144公分以下者才符合免役條件,替代役體位亦同步調整拆分為A、B兩級。
本次體位修訂共調整了193項次中的180項次。在身高標準方面,常備役體位由現行的158至195公分大幅放寬至150公分以上;替代役A級為145至149公分,B級則不限身高;免役體位則由現行的154公分以下或196公分以上,嚴格限縮至144公分以下。在BMI方面,原先小於15或大於35即可免役的規定正式走入歷史,新制改為僅保留BMI大於45一種免役條件。
藝人偽造高血壓逃兵 檢驗方式更嚴格
針對先前藝人偽造高血壓病歷逃避兵役的爭議,高血壓檢驗也成為此次修法重頭戲。草案明定,中度以上高血壓必須合併實質器官病變始可免役,且須住院1到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監測。此外,內政部亦於本月24日預告修正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檢定標準,要求申請停役者須檢附評鑑合格醫院之專科診斷證明與病歷,若複檢時拒檢或無法提供佐證,該項將直接推定為正常。
而在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方面,新制共調整160項次並首度納入義務役預官與預士。其中癌症停役條件顯著鬆綁,以往罹患惡性腫瘤需符合原位癌切除後出現續發症狀等要件,新版只需確診即可辦理停役;痛風亦不再限定慢性,凡併有關節炎、關節破壞或痛風石即符合標準。高血壓停役門檻則改以住院1到3日之24小時連續血壓紀錄認定,陳舊性肺結核則新增須具備輕度以上肺功能障礙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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