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專題為普悠瑪事故即將迎來8週年系列報導下篇。在上篇中,還原了6432次列車「邊開車邊修車」的驚悚43分鐘,以及對被告有利證據消失的爭議。隨前司機員尤振仲假釋出獄,刑罰終有盡頭,但責任是否真已釐清?本篇探討高層免責與基層扛刑的司法天秤,檢視罹難家属與外界對真相的重重質疑。從普悠瑪到太魯閣事故,當體制漏洞未補,改名「公司化」的台鐵,真的學會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了嗎?】

3位前任台鐵局長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在內的16名台鐵人員均在普悠瑪事故發生後獲不起訴,宜蘭地檢署認為,縱然這些人有行政疏失或有監督不周之處,仍難以過失致死罪相繩,因此將16人不起訴。

另同案中,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時任台鐵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則判無罪。根據宜蘭地檢署起訴書內容,柳燦煌在擔任機務處副處長期間,負責擬定普悠瑪號測試計畫書及分冊編訂測試程序書等資料,並未將ATP遠端監視系統列入驗收檢查項目,導致台鐵局未能發現遠端監視系統未作動,因此在這次事故發生時,遠端監視系統未能即時發現司機員擅自關閉ATP;另外台鐵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為普悠瑪號試車小組成員,理應對ATP遠端監視系統是否確實運作加以監視,但吳榮欽在驗收時,未注意ATP遠端監視系統未作動,也未將相關缺失列入改善研討項目。

宜蘭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黃永勝說明,ATP遠端監視系統沒有連線,是意外發生的原因之一,之所以沒有檢查到此項目,是日商住友公司與日車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就疏漏了這個項目,柳燦煌雖當時擔任副處長職位,檢查的項目高達好幾千項,合議庭認為,這部分苛責柳燦煌負過失責任,是不應該的。

黃永勝表示,吳榮欽僅在列車試運轉階段負責調度車輛,並沒有參與整備測試,法院表示,他參與的程序並沒有辦法讓吳榮欽察覺ATP遠端系統沒有作動的疏失。法院解釋,柳、吳與列車出軌翻覆、乘客死傷結果,與兩人的行為顯無相當因果關係,如就本案來負過失責任實屬過苛,所以判決無罪。

罹難者家屬:下達指令的高層主管沒有過失?

然而,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普悠瑪受難協會理事長董小羚2019年在判決出爐時曾表示,台鐵歷年列車翻覆,都是基層司機員在扛,然而ATP驗收有問題、台鐵相當於給了司機一輛故障車最後失速,難道下達指令的高層主管、相關承辦人員都沒有過失嗎?

董小羚在2024年、普悠瑪事故6周年時在記者會上表示,她不是認為尤振仲完全沒錯,但尤振仲不是全責,台鐵卻將事故問題簡化成人為疏失,把罪推給基層員工,不談系統性問題,包含列車維護不足、檢測機制不全等結構性缺陷,希望當時參與普悠瑪事故的審判者可以重視這件事,而不是一味追殺司機。

普悠瑪事故家屬代表范銘浚說,行車紀錄器的翻車時間跟地點,與法院、運安會等提供的調查報告都無法對得起來,因此法院、台鐵所說的司機員尤振仲超速根本是不可能的,「台鐵根本是在說謊,但台鐵高層會沒有人知道嗎?」范銘浚說,到底列車是怎麼出軌的,家屬不僅要求真相,也要求政府與台鐵展開真正的制度性改革。

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表示,司機員發現普悠瑪有問題後,有通報給調度所,再由層層通報給值班人員和台鐵主管,司機員有問題,那這整個SOP系統都沒有問題嗎?相關主管高層都沒有問題嗎?「這是我們所要表達的最大疑義。」

張凱鈞2024年在記者會上也說,6年過去,事故的真相與責任歸屬仍未定案,但台鐵持續將責任歸咎給尤振仲,沒有對事故背後的管理問題深刻反省。張凱鈞表示,希望台鐵可以撤回求償,不要再推給司機。

而在普悠瑪事故滿7年(2025年),受害者家屬同樣舉辦記者會,指控行政院調查報告所指列車出軌時間及地點,與家屬掌握資訊及高等法院判決有出入,尤其台鐵回函證實,行政院調查報告採用的行車記錄器並非台鐵所有,質疑台鐵隱瞞真相、忽略事故背後制度性問題,推卸責任給基層司機員,呼籲政府揭露事故真相,台鐵撤回對司機求償並全面檢討制度,避免悲劇重演。

此外,曾於尤振仲開車前10分鐘與他聊天的全國火車駕駛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高偉致說,這次6432行車過程可以發現,他是盡心盡力想要排除故障,配合指定完成任務,要說他錯在哪,只能說他錯在太盡責,太想把事情做好。

高偉致表示,10月21日當天他下班時,剛好碰到準備要上班跑車的尤振仲,特別問尤不是因為不想跑車才當排班副主任,尤振仲說「沒辦法,有人請假,現在沒人。當下也跟尤說,如果你要出來跑,應該找比較單純、短或好跑的班,結果尤卻跟他說,「好班要拿去拜託人跑,剩下不好的班就能自己承受。」他也是在無奈的情況下執行乘務,當時聊完尤也是無奈地跟他搖頭說再見。

外界看法

台鐵基隆電務分駐所技術助理黃德輝指出,檢調報告主要有幾個錯誤,例如正常火車煞車是後車先煞,而這次事故正因為該普悠瑪機械零件故障,造成列車傾斜煞車異常,火車才會從前面的車廂先煞,後車煞車不及往前擠,形成「W型」,並非如檢方認定由於司機超速的關係;且當時司機已經轉換為牽引馬力模式,檢方卻用數位速度控制模式去測試電門,根本搞錯方向。

對於時任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稱,「檢方已確認列車過彎時車速過快,在勾稽人物證對於司機員於行車時機械操作手法、開啟與關閉動作,與尤的工數有出入,因此認定尤犯罪嫌疑重大」。台大醫院前副院長王明鉅當時聲援司機員,稱乎所有的大災難之所以會發生,都絕對不會只是一個人的錯。

一名倖存者事發後隔兩天在臉書「台北蜂鳥」投稿,證明司機事發前有通報問題並求援,但台鐵一直隱瞞實情,「把責任都推給基層員工」。並批評政府只趕通車漠視生命,「看到鐵軌斷了、電桿被拉倒了、月台碎塊飛散四處;到現在都還有罹難者的遺體拼湊不全,可能還有部分散落在現場某個角落,而你們,只想著通車通車通車。沒有人在意匆忙鋪設的軌道、倉促修復的電線電桿會不會再次造成意外,沒有人在意家屬找不到大體軀塊有多麼難過,台鐵根本沒把我們的命當一回事,他們想的,只是儘量減少旅客誤點的影響」。

此外,由宜蘭地檢署出版的《1021普悠瑪翻覆事故偵辦實錄》第20頁在「列車營運階段」部分指出,即使ATP遠端監視系統因故疏未納入驗收測試,如果營運階段有確實監督管理,即時處理ATP異常情形,即可避免本案事故的發生。然而,臺鐵局相關單位疏未盡其指揮、監督、管理之責,在營運階段ATP已多次發生異常,始終未能發現本案普悠瑪列車之ATP遠端監視系統未接線,使該系統形同虛設,造成憾事。

尤振仲上月假釋出獄 案件再度掀起網友議論

隨著尤振仲入監服刑後,法務部今年7月15日核准假釋,檢方聲請付保護管束,高院日前裁定尤振仲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這場判決結果在社會上再度引發極大批判,網友表示,「他當初回報異常,那麼努力想救全車人,卻替高層背黑鍋被關了這麼久,真的很冤枉」、「替高官背黑鍋」、「高層叫司機有問題車子繼續開,結果出事了要司機一個人負責,可笑」、「沒家世背景 完美背鍋俠」、「只要想到那天他還是代班 冤屈到都可以下五月雪的程度…… 沒關係至少全台灣人都理解他」。

其他網友也說,「當年的普悠瑪事故,死了18個人,承辦該案件的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只起訴了尤姓司機員,後來判刑四年六個月定讞,其他相關官員均不起訴處分後,後來江貞諭調任回台北市地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就是聲請羈押柯文哲的檢查官~共勉之」、「當時的交通部長,後來去中華郵政當董事,大家記住,那個人叫『吳宏謀』」、「他當初明明就有回報異常,但沒人屌他啊 出事卻要他背,高官都沒事 真的冤枉」、「火車有意外,司機員首當其衝,沒有人會拿自己命開玩笑,他盡力了」。

普悠瑪事故後仍發生憾事

普悠瑪列車出軌,釀成嚴重悲劇,政府高層宣示改革,但遺憾的是,民眾沒有盼到改革的成果,卻迎來另一場傷亡更慘重的悲劇。2021年4月2日,太魯閣列車事故,讓乘客們愉快的返鄉與出遊,一夕成為夢魘。他們的哀慟與淚水,再次重創了台灣社會,一條安全回家的路,為何如此漫長而煎熬?政府早應痛定思痛,不能讓悲劇一再發生,讓每一位搭乘火車的民眾安全到家,是政府無法迴避的責任。

2018年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後,政府於2019年成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同樣朝向制度化發展,但這樣的制度建立只是第一步,若沒有持續的內部檢討與文化改變,很容易流於形式。

根據《遠見》報導,長期關注鐵路事故與公共運輸治理的日本知名交通學者、關西大學名譽教授安部誠治針對2021年4月21日太魯閣事故,造訪台鐵了解後續的改革進展。對於現階段台鐵的安全程度,以滿分10分為標準,台鐵目前僅為4分,他指出太魯閣號事故當下的台鐵,安全程度不只是低分而已,而是「無法評分」,無疑是給了2018年普悠瑪事故後高調宣示改革的政府與台鐵高層一記極為沉重的耳光。

至於台鐵「公司化」改革,安部認為不是安全提升的關鍵,JR西日本早在1987年便完成民營化,但仍在2005年發生重大事故,顯示經營形態的改變,並不會自動帶來安全提升,真正重要的,是組織內部的決策者,是否將安全視為核心價值。

本篇聚焦普悠瑪列車事故上,尤振仲的假釋出獄,代表著個人刑罰;但對台灣社會而言,這起代價高昂的慘劇無法被輕易遺忘。普悠瑪事件與太魯閣事故給台灣鐵路最沉痛的教訓在於,當安全防線全面失守,背後關乎著組織文化的集體腐朽。若將責任全推給第一線駕駛員的個人失誤,無非是對系統性結構危機的迴避與逃避。(系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