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 記者顏淑娟/台中報導】暑假旅遊旺季到來,台中市交通局加強取締計程車違規喊價、未按表收費等行為,並與警方聯合稽查車站、觀光景點等熱門交通節點。違規經查證屬實,依《公路法》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保障旅客搭車權益。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計程車是城市重要公共運輸,也是旅客認識台中的第一印象,駕駛除應依序排班,也須遵守收費規定。一般計程車應依計費表跳表收費,不得任意喊價或超收車資。

▲交通局辦理計程車稽查,呼籲計程車應依計費表收費,維護公平安全乘車環境。(圖/記者顏淑娟翻攝)

目前台中計程車起程1,250公尺85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車速低於每小時5公里,每60秒加收5元,晚間11時至翌日上午6時另有20元夜間加成。多元化計程車則依依法預告的車資收費。

交通局提醒,民眾搭車可認明合法計程車,並確認駕駛執業登記證及計費表正常運作。若遇喊價、加價、拒載或疑似繞路,可索取乘車證明並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透過「1999台中市民一碼通」檢舉,共同維護安全透明的乘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