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麗燕助理集體「說謊」!7人遭起訴 法官抓包疑助脫罪
【創新聞記者 李堂安/高雄報導】國民黨籍高雄市前議長曾麗燕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案持續延燒!曾麗燕因案遭高雄高分院判刑12年、褫奪公權6年,目前全案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沒想到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發現多名助理疑似為替曾麗燕脫罪,在法庭上具結說謊,案件因此簽分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地檢署調查後,今偵結認定7名助理涉犯偽證等罪,其中6人依偽證罪嫌提起公訴,另1名李姓男子則因涉及人頭助理及相關文書問題,依偽造公文書罪起訴。
檢方調查指出,曾麗燕自2010年當選高雄市議員後,被控指示當時助理曹雪禎、胞妹曹雪鴻等人,保管公費助理的存摺、印鑑及帳戶密碼,再以每名助理每月4萬元的名義,向議會申請公費助理補助。
不過,檢方認定,部分助理的薪資入帳後,隨即遭領出改以現金方式發放,實際領到的金額約為每月2萬5000元至3萬元,其餘款項則遭挪作其他用途。
此外,檢方指控,曹雪禎離職後,曾麗燕、曾麗鴻等人仍持續將曹女及其他3名並未實際任職的人員列為公費助理,涉嫌以人頭方式向議會申領補助。相關行為自2010年至2020年間,被控累計詐領約1330萬元,款項則被用於繳納黨費、信用卡費及社團會費等支出。
此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曾麗燕遭合併判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曾麗鴻合併從重改判4年4月、褫奪公權3年;曹雪禎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則從重改判2年9月、褫奪公權2年。目前案件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尚未確定。
至於其他涉嫌詐領助理費的助理,先前共有10人在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罪,法院採簡易程序審理,10人均獲緩刑。
然而,原本已進入審理程序的助理費案件,卻因法庭上的證詞引發法官注意。高雄地院審理期間,法官曾傳喚李姓、周姓等7名助理出庭作證,7人均依法具結後陳述相關情形。
檢方指出,這些證詞後來遭法官發現疑點,其中有人為協助曾麗燕脫罪,在法庭上編造「薪水是由曾麗燕或其他幹部親手以現金交付」等說法,因此法官認為涉及偽證嫌疑,隨即簽分移送雄檢偵辦。
高雄地檢署接手調查後,進一步釐清7名證人的任職及薪資情形,發現部分人員實際上並非曾麗燕向議會提報的公費助理,卻在法庭上聲稱自己曾領取曾麗燕親自交付的薪資。
另有人自稱擔任服務處主任、特助等職務,並稱薪水由曾麗燕支付;甚至有人編造薪資是由民間公司發放、自己並非公費助理等說法。
檢方認為,7人在法庭上均已具結,卻就重要事項作出與客觀事實不符的證述,涉有偽證罪嫌。其中李姓男子除涉入作為人頭助理外,相關文書部分也涉及犯罪事實,檢方因此另依偽造公文書罪嫌提起公訴。
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今依法對7人提起公訴,其中吳姓等6人依偽證罪嫌起訴,李姓男子則依偽造公文書罪提起公訴。至於曾麗燕詐領助理費本案,則仍待最高法院最終審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