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李貞秀參選竹北市長,因繳交的大陸戶籍註銷證明未滿10年,遭新竹縣選舉委員會審定不予登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22日)裁定駁回李貞秀聲請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認為選委會處分並未違法,若暫准參選恐影響公益。對此,李貞秀晚間發表聲明表示,雖然深感遺憾,但決定放棄抗告,選擇尊重司法裁定。

 

李貞秀指出,從法院裁定理由來看,本次裁定主要涉及暫時權利保護的必要性及公益衡量,並非針對陸委會令釋是否合法,或人民既有權利是否受到侵害,作出終局實體判決。

 

李貞秀:未來會繼續留在竹北

 

李貞秀表示,她相信也珍惜台灣是一個多元、包容、民主的社會,執政黨可以輪替,但法律不應因人而異。她認為,標榜民主自由的台灣,更不應因為個人無法選擇的出生背景,就將特定族群視為二等公民。

 

李貞秀強調,自己過去30多年在台灣生活、工作、繳稅及養育子女,這些都是已經發生、無法抹去的事實。李貞秀最後表示,未來仍會繼續留在竹北,對這座城市的感情與責任,也不會因為一紙裁定而改變。(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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