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炎炎夏日即將到來,海邊戲水玩沙是許多親子出遊的共同回憶。為確保市售兒童玩沙玩具商品標示符合規定,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會同經濟發展局於網路平台通路,隨機購買12件商品查核標示,並至轄內婦嬰用品店、賣場及玩具批發倉庫,查核68件兒童玩沙玩具標示。消保官表示,結果共有5件商品,網購4件及現場1件的標示不合格,網購通路商品不合格率約33%,實體通路商品不合格率約1%。

消保官指出,依據「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規定,對80件兒童玩沙玩具進行查核,其中網路購買的12件兒童玩沙玩具中,有2件未標示商品名稱、進口商資訊(名稱、地址、電話)、國外製造商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適用年齡及方法或注意事項等。1件警告字體過小,1件進口商資訊不一致,另有8件商品合格。

另外在實體通路現場,查核的68件兒童玩沙玩具,僅有1件商品未標示商品名稱、進口商資訊(名稱、地址、電話)、國外製造商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適用年齡及方法或注意事項不符合規定等。其餘67件商品的標示,均為合格。

消保官表示,針對標示不合格的兒童玩沙玩具,經濟發展局將發函令位於新北市的業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善將依商品標示法第17條第1項的規定,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的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至於外縣市業者,將函請主管機關處理。

消保官呼籲,業者應落實商品標示的正確性,並配合相關商品標示基準法規修訂,適時更新相關商品標示,以維護消費者購買商品的權益。同時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本次查核網購商品不合格率偏高,如有相關購買需求建議,可透過實體通路購買較有保障。

消保官提醒,如於網購平台購買兒童玩沙玩具用品時,務必檢視商品上業者資訊是否標示完整,如有所欠缺,請善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7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的權利,向網購平台業者申請退貨退款。此外,購買時亦應留意適用年齡以及適用方法或注意事項,讓各年齡層的小孩在沙灘享受玩沙樂趣的同時,又能降低遭受傷害的風險。

照片來源:新北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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