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進入最後倒數階段,宜蘭地檢署持續強化查賄行動,近期接連偵辦多起涉嫌以餐會、贈送魚貨、食用米及其他物資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的案件,多名候選人及相關人士遭到搜索、傳喚或交保。面對選戰日趨激烈,檢調雷厲查賄固然展現端正選風決心,但如何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以證據認定犯罪、避免無辜者受到不當傷害,同樣是維護民主法治的重要考驗。

宜蘭地檢署今(30)日公布最新查賄成果,檢察官林禹宏、張立言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宜蘭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蘇澳、礁溪分局,針對南澳鄉江姓鄉長候選人、頭城鎮紀姓鎮民代表候選人等人,分別涉嫌假借舉辦餐會及贈送魚貨進行賄選案件展開偵辦。

檢警調於29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15處所、拘提6名被告,另傳喚及通知10名相關人士到案。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江姓、宋姓、兩名紀姓及陳姓等5名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分別諭令以10萬元及各5萬元交保,全案持續偵辦。

事實上,宜蘭近期查賄行動已接連展開。10月28日,宜蘭地檢署另針對某政黨及宜蘭縣議員、村里長候選人等涉嫌假借餐會賄選案件,搜索7處所,通知29名相關人士到案,經訊問後,4名被告分別以15萬元及各10萬元交保。

2026 九合一・宜蘭縣長之戰 1號林國漳民進黨vs2號陳宏毅無黨籍vs3號吳宗憲國民黨+2 11/28 投票・倒數28天 比較 5 位候選人政見 →

此外,10月中旬也陸續傳出壯圍鄉、大同鄉及冬山鄉候選人或相關人士,涉嫌利用魚貨、食用米等物資進行賄選,遭到檢調偵辦;羅東鎮則有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及贈送運動水壺的賄選疑案。顯示檢調查賄範圍已從傳統現金買票,延伸至各類可能具有對價關係的物資與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選舉期間正常的人情往來、餐敘活動與選舉賄賂之間,法律上仍須有明確區分。是否涉及賄選,關鍵並非單純舉辦餐會或贈送物品,而在於是否具有以利益交換特定投票行為的意思及相關證據,仍須由檢察官依法調查、司法機關審慎認定。

尤其選舉進入最後階段,任何候選人遭到搜索、約談或交保,都可能對選情及個人聲譽產生影響。因此,司法機關除了積極查察不法,更應嚴守程序正義與無罪推定原則,不能因政治立場、候選人身分或外界輿論而有所差別待遇。

查賄的目的在於維護選舉公平,而不是製造另一種選舉不公平。既不能放任賄選破壞民主,也不能讓未經證實的指控成為傷害候選人聲譽的工具。

宜蘭地檢署強調,賄選不限於現金,包括發送物資、招待餐宴、贈送禮品、代繳費用或提供其他不正利益,只要與投票意向掛鉤,都可能涉及違法。檢方將持續深入追查,對企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破壞公平選舉的不法行為嚴查速辦。

隨著11月28日投票日逼近,宜蘭查賄案件是否持續增加、已交保案件後續是否起訴,以及相關證據能否通過司法檢驗,都值得持續關注。

端正選風不能只有查賄的聲勢,更需要司法公正的實質作為。查有實據者依法究辦,證據不足者還其清白,真正落實「勿枉勿縱」,才能讓選舉回歸政策、能力與民意的公平競爭。

宜蘭地檢署呼籲民眾共同維護乾淨選風,發現疑似賄選情事,可撥打24小時檢舉專線0800-024-099,接通後按4提出檢舉,檢舉獎金最高新臺幣2000萬元,檢舉人身分依法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