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抗告成功 秀林鄉送現金、香菇賄選候選人更裁羈押禁見
秀林鄉村長候選人為何被羈押禁見?
花蓮縣秀林鄉一名村長候選人因涉嫌以現金及香菇賄選,遭檢方偵辦並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方法院最初裁定以10萬元交保,但檢察官抗告成功,經花蓮高等法院發回後,法院於10月9日重開羈押庭,最終裁准將該名候選人羈押禁見。此案涉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檢方認為被告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的必要性。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周姓村長候選人遭檢調查獲涉嫌以1到2000元現金,及香菇方式賄選,花蓮地檢署指揮警方將周男夫婦及證人等共17人拘提、通知到案,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周男,花蓮地院裁定以10萬元交保,檢察官提起抗告,經花蓮高分院裁定發回,花蓮地院9日重開羈押庭,經檢察官親自到庭積極論告,詳述被告涉案情節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性,終獲法院裁准。
檢察官林英正偵辦花蓮縣秀林鄉某村長周姓候選人及其王姓妻子等人涉嫌以現金1000元至2000元不等,及市價約100元至200元的香菇等方式賄 選,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10月1日、2日指揮花蓮縣警新城分局、吉安分局、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5處執行搜索,並拘提、通知被告及證人 共計17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周男及王女等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 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周男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交保10萬元。
檢察官審酌後認原裁定尚非妥遂提出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於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花蓮地方法院。花蓮地方法院於9日重開羈押庭,經檢察官親自到庭積極論告,詳述被告涉案情節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性,終獲法院裁准,將被告周某羈押禁見。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賄選的候選人以何種方式賄賂選民?
該名村長候選人涉嫌以每份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現金,以及市價約100元至200元的香菇作為賄選的手段。
此案有多少人被拘提或通知到案?
檢調單位在偵辦此案時,共拘提或通知了包括候選人夫婦及證人在內的共17人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