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何映辰/台北報導

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EDPB)於今年 10 月 13 日發布聲明,針對具備錄影功能的智慧眼鏡提出隱私保護指引。這項指引旨在應對這類裝置在公共場所可能侵犯個人隱私的風險,並要求製造商負起更多責任,而非將法規遵循的重擔轉嫁給使用者。

EDPB 指出,製造商應設計智慧眼鏡,確保旁觀者能清楚辨識裝置正在錄影中,且錄影指示燈等訊號必須難以關閉。例如,即使覆蓋住 LED 燈,錄影功能也應立即停止。此外,製造商也應納入其他提示方式,如音效提示(快門聲或語音指令)及手機通知,當眼鏡開始錄影時,附近的手機可收到藍牙通知。EDPB 強調,智慧眼鏡若用於臉部或語音辨識,將對公共場所的權利與自由構成高度風險,甚至可能抑制人們在公共場所的自發行為。同時,該機構也重申,根據歐盟的通用資料保護規範(GDPR),企業不應指望使用者能自行符合其隱私義務。

隨著這類智慧裝置普及,其引發的隱私爭議已擴及全球多地。在印度,Meta 自 2025 年 5 月起開始銷售 Ray-Ban 智慧眼鏡。此後,當地發生多起使用者在未經同意下錄影他人的事件,例如有創作者在咖啡館錄下他人畫面並廣為分享,以及德里警察局在示威活動中配戴眼鏡錄影。對此,Internet Freedom Foundation(IFF)已兩度向 Meta 發出法律通知,質疑其責任歸屬。然而,印度目前的《數位個人資料保護法》(Digital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2023)並未明確規範智慧眼鏡錄影的揭露要求,製造商責任在印度法院仍無先例。

其他國家也陸續採取行動。挪威政府已表示將要求國會實施 AI 眼鏡在特定公共場所的臨時禁令,並由專家小組起草永久性規範。奧斯陸已禁止校園內使用錄影眼鏡,德國漢堡也提議禁止在公共交通和泳池使用。荷蘭光學連鎖店 Hans Anders 已停止在荷蘭及比利時販售 Ray-Ban Meta 眼鏡,荷蘭消費者團體 Consumentenbond 也已對 Meta 發出傳票。英國則有超過萬人簽署請願書,呼籲停止這類產品的銷售。

與歐洲各國日益嚴格的態度不同,美國加州州長 Gavin Newsom 於 9 月下旬否決了一項旨在懲罰在更衣室或診所等場所,使用智慧眼鏡錄影的法案,理由是該法案對「穿戴式錄影裝置」的定義過於廣泛。Meta 則在 7 月宣布,其眼鏡若捕捉 LED 被覆蓋,錄影將停止。然而,Amazon India 上仍有販售能阻擋 LED 的貼紙,甚至有廣告宣稱可用於「商業會議中的秘密錄影」。這凸顯了技術與監管之間存在持續的拉鋸。

智慧眼鏡的發展為個人便利帶來可能,但也對個人隱私與公共空間的互動模式構成挑戰。如何在科技創新與基本人權之間取得平衡,是全球各國在引入類似科技產品時,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