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今天(9月1日)表示,8月29日接獲永利油廠有限公司自主通報,該公司販售的「特級胡麻油」檢出苯駢芘2.9微克/公斤,超過標準值2.0微克/公斤。衛生局已要求業者封存問題油品,並呼籲民眾若購買相關批號產品,應立即停止食用,辦理退換貨。

衛生局指出,接獲通報後,已於8月29日及31日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前往現場稽查。經查,問題油品由「福壽100%芝麻油」(有效日期:2028年4月19日,190公斤/桶)及散裝大豆沙拉油混合製成,共生產859.2公升,尚未販售,已全數攔截並封存。

此外,業者另以相同比例不同的方式,將相關原料混合製成「金葫蘆特級胡麻油3L」(有效日期:2028年8月13日)及「好時來小磨香油3L」(有效日期:2028年8月18日),共生產630罐,其中283罐已售予散客,其餘產品則未販售並已封存。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若曾購買上述有效日期及相關批號產品,應立即暫停食用。退換貨事宜可洽永利/辰邦公司專線02-8521-3811。至於本次原料油檢出苯駢芘異常,衛生局已通知原料油廠所在地的衛生主管機關進一步調查釐清。

衛生局表示,苯駢芘屬食品中可能因高溫加工或原料污染產生的污染物,食品業者應落實原料及製程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如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立即停止製造、加工、販賣,辦理回收並通報所在地主管機關。

衛生局也呼籲,食品業者若發現產品可能涉及食品安全疑慮,應主動通報並預防性下架,以消費者安全為優先。若經衛生機關查獲業者未依規定主動通報或採取相關措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