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新制上路後首件 嘉警查獲愷他命陽性駕駛 車輛沒入、乘客連坐開罰
墨新聞|記者宋其佳/嘉義報導
為強力遏止毒駕行為,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及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自115年10月31日起加重毒駕處罰,除提高罰鍰及吊銷駕駛執照外,更增訂毒駕車輛沒入規定。嘉義市警察局11月2日凌晨3時許,在本市西區八德路與竹圍三路口,查獲毒駕新制上路後首件涉嫌毒駕案件,除當場依法舉發外,涉案車輛沒入,展現強力取締毒駕、守護市民交通安全的決心
嘉市警表示,第一分局北鎮派出所員警執行深夜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形跡可疑,遂主動趨前盤查,發現車內共有3人,並起獲第三級毒品愷他命3包、第三級毒品成分之咖啡包1包。警方隨即依法對蔡男實施毒品唾液篩檢,結果呈愷他命陽性反應,而據以帶案調查,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製單舉發,沒入涉案汽車1部,另針對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2人,亦依規定掣單舉發;刑事部分則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依法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
嘉市警指出,此次修法大幅提高毒駕處罰,機車毒駕處新臺幣12萬元、汽車毒駕處15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10年內再次毒駕者,依規定加重處罰,累計罰鍰無上限,拒絕毒駕檢測者首次即處27萬元罰鍰。新制更增訂毒駕及拒絕毒駕檢測車輛沒入規定,不論車輛是否為駕駛人所有均沒入。
為有效防制酒、毒駕,嘉市警每月規劃執行6至8場路檢勤務,並結合交通事故及酒、毒駕案件熱點分析,針對易肇事路段、易涉毒及酒後駕車場所周邊加強巡邏與攔查,運用毒品唾液快篩提升執法效能。經統計,本市115年今年至今共查獲毒駕138件,警方將持續滾動調整勤務部署,強化毒駕防制工作。
嘉市警局長陳明志強調,警方對毒駕秉持「零容忍」立場,將持續強化路檢及機動攔查,嚴正執法、絕不寬貸。 呼籲民眾切勿施用毒品後駕車,車輛所有人亦應妥善管理名下車輛,切勿隨意將車輛借供他人使用,尤其不得交由施用毒品者駕駛,以免因他人毒駕而面臨車輛遭沒入的風險,並應主動勸阻親友毒駕;行車途中如遇疑似危險駕駛車輛,應保持安全距離,避免發生危險。(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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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警方查獲的首件毒駕案,有哪些處罰?
嘉義市警察局於11月2日凌晨查獲首件適用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毒駕案件,駕駛人因愷他命陽性反應遭舉發,涉案汽車被依法沒入。同車兩名年滿18歲的乘客也因違反規定受罰。此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進行舉發,並將駕駛人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新制自115年10月31日起實施,大幅加重毒駕處罰,包括提高罰鍰、吊銷駕照,並增訂車輛沒入規定。
毒駕新制對汽車駕駛的罰鍰和吊照規定為何?
汽車毒駕將處15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三年內不得重新考領。若十年內再次毒駕,罰鍰將加重且無上限。拒絕毒駕檢測者,首次即處27萬元罰鍰。
毒駕新制中,車輛沒入的規定是什麼?
新制增訂了毒駕及拒絕毒駕檢測車輛的沒入規定,無論車輛是否為駕駛人所有,均會被沒入。這項規定旨在強力遏止毒駕行為。
嘉義市警方如何防制毒駕?
嘉義市警察局每月規劃執行6至8場路檢勤務,並結合熱點分析,加強易肇事路段及場所周邊的巡邏與攔查,同時運用毒品唾液快篩提升執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