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知名觀光勝地富士河口湖町一家飯店日前發生一起震驚台日兩國的凶殺案,38歲台灣籍女子井雲蓉在飯店房間內遭割頸身亡。台南地檢署證實,全案是死者29歲的李姓丈夫涉嫌主導的「假結婚、真詐保」謀殺案;對此,部分網友紛紛留言質疑,「這難道不是看準了犯罪舞台在國外,外國人被不起訴或台日司法協助困難的機率很高嗎?」日本網友也強烈呼籲「不要特地跑到日本來犯案」。但事實上,根據日本刑法第1條第1款,日本刑法適用於「在日本國內犯罪的一切人」,因此無論該行為人是日本國民還是外國人,只要在日本犯罪,日本政府即有管轄權。

根據媒體報導,李男今年7月結婚後,便幫妻子投保逾1500萬元意外險及3000萬元旅平險,隨後鼓吹妻子單獨赴日旅遊,並指使同團27歲女嫌犯楊閔涵於飯店內下毒手。李男24日陪同岳母赴日取回骨灰返台入境時,於飛機艙門前遭刑事局幹員拘提到案,檢方認其涉犯共同殺人與詐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已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死者井雲蓉今年9月就曾在高鐵站發生離奇落軌意外,生前曾向記者與友人透露懷疑丈夫意圖謀財害命,甚至訴苦「可能活不到年底」,未料最終仍於日本遇害。

這起台灣人在日本發生的謀財害命案件傳至日本後,迅速攻占各大社群平台與新聞榜單,引發日本輿論極大震撼與憤怒。

命案發生於富士河口湖知名飯店,也讓日本網友為業者抱不平,無奈表示,「飯店實在太可憐了,事故物件網站肯定會載入」;網友也紛紛主張,無論何國國籍,剝奪生命者就必須受到法律嚴懲,希望兩國司法機關切實合作,嚴懲兇手。

跨國犯罪並非首例!從1987楊雙伍槍殺劉偉民到2012東京女學生命案促成「百合條款」

事實上,台灣人在日本犯下重大命案並非首例。1987年間,四海幫時任幫主劉偉民因賭場糾紛,在日本新宿遭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的台灣殺手楊雙伍開槍射殺,劉當場爆頭慘死,震驚台日兩國;楊雙伍潛逃多年後於泰國落網,回台受審判處無期徒刑,並於2003年獲准假釋。

此外,2012年1月5日,就讀東京語文學校的台灣女學生林芷瀅、朱立婕倒臥宿舍身中多刀身亡,同校張姓台灣男學生涉有重嫌,並於名古屋落網押解過程中持刀自傷身亡,導致刑事審判程序中斷。由於當時台灣《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未將一般境外犯罪納入補償範圍,遺屬求助無門,時任立委林佳龍與律師團隊遂推動修法,將國人在海外遭故意犯罪致死案件納入扶助範圍,並以林芷瀅的日文名字「百合」命名為「百合條款」,於2013年完成立法,為境外犯罪被害人遺屬提供更周全的制度保障。

美軍強盜殺人案同步起訴 沖繩那霸檢方起訴20歲海軍陸戰隊士兵

除了富士河口湖台女命案外,日本近期亦發生涉及外國籍人士的重大治安事件。沖繩縣那霸市本月3日發生一起美軍強盜殺人案,一名39歲日本籍女性在飯店房間內遭殺害,隨身背包與錢包遭搶走。

那霸地檢署已於10月25日正式依「強盜殺人罪」,起訴隸屬美軍普天間基地海軍陸戰隊的20歲上等兵巴拉德(Devin Jacob Ballard)。起訴書指出,巴拉德涉嫌在飯店房間內使用電話聽筒的連接線勒斃該名女性並搜刮財物;巴拉德遭警方逮捕初期一度喊冤聲稱「我不知道」,最終仍遭檢方掌握關鍵事證依法起訴。

事實上,根據日本刑法第1條第1款,刑法適用於「在日本國內犯罪的一切人」,無論該行為人是日本國民還是外國人,也就是在日本犯罪,日本即有管轄權;回顧2003年6月發生的「福岡滅門案」,是由三名中國大陸留學生(魏巍、楊寧、王亮)於日本福岡縣入室搶劫並殘忍殺害松本真二郎一家四口後拋屍博多灣。案發後楊寧與王亮潛逃回大陸並陸續落網,由大陸法院分別判處死刑與無期徒刑,留在日本的魏巍則於2003年8月遭日本警方逮捕。

此案中最受矚目的司法焦點,在於日本法院依據「屬地原則」對中國大陸籍被告魏巍執行死刑判決。2005年福岡地方裁判所一審判處魏巍死刑,魏巍雖以非主犯為由提出上訴,但福岡高等裁判所及最高裁判所均予以駁回,並於2011年10月死刑定讞。2019年12月26日,時任日本法務大臣森雅子簽署執行令,魏巍於福岡拘留所被執行伏法,因這是日本對中國大陸籍罪犯執行死刑的案例,備受國際矚目。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