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品苯駢芘超標案持續延燒,泰山公司前後任總經理都遭羈押。其中,前任總經理沈怡君不服羈押,聲請撤銷處分,但台中地院審酌卷證後駁回。法院認為,沈怡君手機內Teams對話紀錄與相簿截圖時間出現落差,且泰山法務曾提醒她請副廠長刪除訊息,足以認定有滅證情形。
 

前後任總經理7月交接 中聯爆毒油雙雙遭羈押


泰山公司前任總經理沈怡君與現任總經理蔡國樑,約在今年7月前後交接職務,時間正好與中聯油品案爆發前後重疊。法院先前認定兩人對職務交接及權責劃分說法不一,且有互相推諉情形,因此雙雙裁定羈押。沈怡君不服,提出撤銷羈押聲請。

 
沈怡君主張,自己對苯駢芘超標並不知情,事發後也立即採取封存與防堵措施,並無故意犯罪嫌疑。不過台中地院認為,羈押所稱「犯罪嫌疑重大」,並非必須已達最終定罪程度,而是只要有具體事由,足以使法院相信被告很有可能涉及被訴犯罪,即可作為是否羈押的判斷基礎。
 

沈怡君疑刪對話紀錄 法院認有滅證動機


法院查看沈怡君遭扣押手機後發現,她與林姓副廠長在通訊軟體Teams中的對話紀錄,最早只留到今年6月26日,但手機相簿內卻存有兩人在6月16日對話的截圖。另泰山法務曾於6月30日傳訊表示「有勞您私下請副廠長刪除訊息」,沈怡君則回覆「嗯嗯」。法院因此認為,沈怡君有刪除對話紀錄,並指示他人刪除訊息的舉動。


法院也指出,沈怡君曾在通訊軟體中傳送「此訊息未經指示不得通知客戶、不得流出」、「先讓高階主管準備」等內容。再比對泰山法務曾指示眾人不得對外提及「6月15日會議」等語,法院認為相關訊息與後續刪訊情節相互勾稽,足以顯示滅證動機。


台中地院認為,沈怡君與蔡國樑對職務交接與權限分工說法有出入,彼此也有推諉情況;加上沈怡君被查出疑似刪除訊息、指示他人刪訊,法院認定她仍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因此駁回撤銷羈押聲請。

 

中聯爆「苯騈芘」風暴 4公司高層曾一同道歉


中聯油脂案經檢警追查後,發現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及高階主管,明知巴西特定船批進口黃豆原料「熱損粒」比例偏高,會增加製程中產生苯駢芘的風險,仍將黃豆熱損粒進料管制標準,從0.5%放寬至5%。


中聯今年4月1日已驗出「半成品脫膠油磷脂質」超出標準,且異常情形持續到5月10日仍未積極處理。即使超標數值已遭內部及台糖、南僑公司反映,中聯仍繼續生產8478.88公噸油品並供應下游。


中聯、福壽、福懋油及泰山4家公司高層,曾於6月29日召開線上會議,但對是否通報未取得共識。直到吹哨者採取行動後,相關業者才被迫通報,案件隨後全面爆發。檢方介入偵辦後,已起訴15名被告及4家公司法人,全案目前由台中地院審理中。(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