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佳君控遭林勝東性騷 曝衣物驗出對方DNA:有交情不代表能性騷
洪佳君指控林勝東性騷擾,有哪些關鍵證據?
台北市萬華區華江里里長洪佳君指控環南市場自治會會長林勝東性騷擾,並提供關鍵證據。洪佳君表示,今年2月10日案發當天,她保留了衣物並交由警方採證,警方在衣物腰臀部位採集到林勝東的DNA,她認為這足以證明當時並非一般按摩。此外,洪佳君也澄清,雖然曾收受林勝東贈送的項鍊,但對方當時稱是團購購入,她並不知實際價值,也未曾主動索取,並否認週刊報導中關於兩人有不正當關係或她主動要求拔除監視器、私下單獨泡湯等情節。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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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區華江里里長洪佳君指控遭環南市場自治會會長林勝東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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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佳君表示,案發時林勝東從背後環抱並企圖強吻,且辦公室門遭上鎖,衣物採證後發現林勝東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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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佳君駁斥週刊報導影射兩人有不正當關係,強調有交情不代表能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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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佳君對週刊報導方式感到二次傷害,呼籲外界不要檢討被害人,讓司法回歸司法。
相關組織:
鏡週刊
台北市萬華區華江里里長洪佳君指控遭環南市場自治會會長林勝東性騷擾,《鏡週刊》今天(19日)報導兩人過去交情密切,林還曾贈送價值20萬元的Tiffany項鍊。對此,洪佳君發聲明強調,「有交情,不代表有不正當關係,更不代表可以性騷擾」。她澄清,林勝東當時稱項鍊是團購購入,自己不知實際價值,也未主動索取,痛批不應以過往信任影射不存在的私人關係,呼籲外界讓事實回到證據,讓司法回到司法,「請不要檢討被害人,請讓性騷的被害者,可以保有最後一點尊嚴,活下去的勇氣」。
洪佳君表示,過去一直將林勝東視為大哥、師傅,也是處理地方事務時經常請教、相當信任的前輩,但信任不代表同意對方做出任何逾越界線的行為。還原案發經過,洪佳君指稱,今年2月10日,她在辦公室上完廁所、洗手準備離開時,林勝東擋在門口不讓她出去,接著從背後環抱住她的脖子,並將身體靠近肩頸。她當下已明確說出「不行啦」並反抗,掙脫後卻發現辦公室門遭上鎖。她進一步指稱,林勝東還以按摩為由觸碰她的肩膀、腰部及臀部,儘管她已大聲表示「我其實並不喜歡被按摩」,對方仍持續逾越身體界線。
洪佳君表示,自己保留案發當天衣物並交由警方採證,警方在衣物腰臀部位採集到林勝東的DNA。她認為,相關證據足以說明當時並非一般按摩,並直言「很噁心,讓人不舒服,跟報導中所呈現的完全不一樣」。她指出,週刊刊出的照片、影片確實是兩人過去互動的畫面,但並非2月10日案發當天的影像,不能藉此否定她對林勝東提出的性騷擾指控。
收項鍊遭週刊報導影射 駁不當關係
針對週刊提及的項鍊,洪佳君表示,確實曾收到林勝東贈送的項鍊,但對方當時稱是團購購入,她並不知道實際價值,也未曾主動要求對方購買名貴飾品。至於報導所稱主動要求拔除監視器、私下單獨泡湯,以及因選舉利益翻臉提告等情節,她均予以否認,強調「這些不是事實」、「我必須鄭重聲明:我洪佳君與林勝東,從來沒有任何不正當關係」,並直言「過去有交情、接受過長輩關心的肢體接觸,都不代表我同意他日後任何逾越界線的行為。沒有同意,就是性騷」。
洪佳君也透露,昨天(18日)接獲記者來電採訪後,曾主動回電詢問是否需要提供佐證資料,卻得到「不需要,會平衡報導」的答覆。她表示,自己已向記者說明,不能因為過去交情良好,就拿正常互動質疑性騷擾事件,然而對方一句「你也承認你有收嘛,所以現在是有什麼問題嗎?」仍讓她感到二次傷害。她指出,報導將匿名人士說法與過往照片、影片放在一起,容易讓讀者產生與實際情況不同的印象,「讓整件事情看起來像另一個故事」。面對記者詢問「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她只能回答「沒有,我只希望不要檢討被害者」,事後更難過落淚,感嘆「我被性騷擾,有錯的卻是我」。
洪佳君強調,自己選擇透過司法程序釐清真相,檢方已依法提起公訴,最終認定則尊重法院。她會持續配合司法,也會做好里長工作,但無法接受過去的信任被拿來影射不存在的私人關係,更不能接受未曾發生的事情被當成事實傳播。她坦言,自己知道選擇站出來可能面對許多質疑,但希望大家明白,曾經信任一個人,不代表同意對方可以對自己做任何事。她呼籲外界不要以片段影像檢討提出性騷擾指控的人,應讓事實回到證據、讓司法回到司法,「請不要檢討被害人,請讓性騷的被害者,可以保有最後一點尊嚴,活下去的勇氣」。(責任編輯:王晨芝)
延伸問答
洪佳君指控林勝東性騷擾的具體過程為何?
洪佳君指稱,今年2月10日她在辦公室如廁後準備離開時,林勝東從背後環抱住她的脖子並將身體靠近肩頸,她明確表示拒絕後,發現辦公室門遭上鎖。隨後林勝東以按摩為由觸碰她的肩膀、腰部及臀部,即使她表示不喜歡,對方仍持續逾越界線。
洪佳君為何認為週刊報導影射不實?
洪佳君指出,週刊刊出的照片、影片是兩人過去的互動畫面,但並非2月10日案發當天的影像,不能藉此否定她的性騷擾指控。她也否認報導中關於兩人有不正當關係、要求拔除監視器、私下泡湯等情節,強調與林勝東從未有不正當關係,並認為過去的交情或關心不代表同意對方逾越界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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