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某藥局驚傳下藥事件,一名淡江大學女學生在該藥局兼職擔任藥師助理近一年,今年8月26日晚間在店內飲用自備水壺內的水時,發現水質異常苦澀且呈現白色混濁,返家後隨即出現頭暈、心跳加速與意識模糊等症狀,甚至直接「斷片」。女大生事後回想當天50歲的陳姓藥局老闆曾碰觸並打開過其水壺,經向學校教官通報並與家長討論後,於8月28日攜帶水壺前往淡水警分局報案求助。
 
警方獲報後進行採檢,證實水壺內的液體呈管制藥品陽性反應。經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查獲陳姓老闆涉嫌投放藥物的鐵證;面對警方訊問,陳男全程避重就輕,雖承認有將藥物放入女大生水壺中,卻荒謬辯稱是因為該批藥品已經過期,為了「測試藥效」才下藥,並否認投放強烈鎮靜劑 FM2。警方訊後仍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男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此外,由於女大生控訴在任職期間曾遭陳男性騷擾,警方也一併函送處理。
 
針對涉案藥局在案發後竟然仍在正常營業,女大生家屬與新北市議員鄭宇恩表達強烈質疑,憂心後續入職的學生與其他員工繼續暴露於風險之中。鄭宇恩呼籲新北市衛生局應立即啟動專案稽查,全面核對涉案藥品的來源與流向,不應只被動等待司法判決。
 
同時要求勞工局主動介入調查職場不法侵害,維護學生打工安全。對此,新北市衛生局回應表示,若後續刑事判決確定將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懲處,並將派員實地稽查,若查有違反《藥事法》情事必將依法嚴辦。(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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