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闖6紅燈逃竄 警負傷圍捕逮57歲涉竊男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李姓機車車主,前(2)日上午7時50分許,發現停放於高雄市前鎮區漁港東一路的機車,疑因鑰匙未拔遭人騎走。前鎮警分局表示,車主向轄區草衙派出所報案後,所長顏靜逸率隊分派多組警力,調閱監視器畫面、部署重要路口等,迅速鎖定57歲顏姓男子涉有重嫌,展開查緝圍捕。不料,顏男發現被員警盯上後,竟加速狂逃一連闖過6個路口紅燈,最後才因車陣回堵被逮。
前鎮警分局表示,員警一路追查,在當天上午11時52分許,於福誠高中附近發現顏嫌騎著贓車的身影,準備上前攔查時,顏嫌竟猛催油門闖紅燈右轉中山四路,隨即騎上中凱橋逃逸,沿途接連闖紅燈、逆向行駛,一路逃竄至鹽埕區,已嚴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警方表示,面對犯嫌危險駕駛的行為,員警考量道路車流及民眾安全,果斷停止緊追,改採「監視器追蹤、分組部署、機動攔截」方式,持續掌握顏嫌動向,避免高速追逐衍生更大危害。到了下午1時許,員警掌握顏嫌再度進入前鎮轄區,由警員陳逸華、李木勝及莊雅婷等人機動尾隨,等他行經中山四路南下機車道近中平路口,因前方車陣回堵受阻,立即把握時機上前攔車逮人。
前鎮警分局表示,這時顏嫌仍企圖催動油門強行逃逸,但陳姓員警為防止犯嫌衝入車陣危及民眾,奮勇抓住機車阻止逃逸,過程中遭拖行導致頸部受傷,其他員警立即上前合力壓制,成功將顏嫌逮捕,並尋回失竊機車。
警方表示,全案調查後,依涉嫌觸犯《刑法》竊盜、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高雄地方法院也裁定羈押。展現了警方打擊犯罪、維護地方治安的決心。
警方表示,針對顏男交通違規行為部分,依法舉發。無照駕駛機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3萬6000元罰鍰;危險駕駛,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逆向行駛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依同條例第45條規定,各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另外闖紅燈共計6次,依同條例第53條規定,每次最高可處5400元罰鍰。違規合計最高可處新台幣10萬8000元罰鍰。
前鎮警分局長黃元民在員警負傷後,第一時間前往慰問並關心傷勢,肯定員警積極查緝、奮勇執法。也強調,警方打擊犯罪更須兼顧民眾生命安全,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挑戰公權力的不法行為,必定依法究辦、絕不寬貸,持續守護地方治安,讓民眾安心。
照片來源:高雄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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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車嫌犯逃逸過程闖了多少紅燈?
一名57歲顏姓男子竊取機車後,在逃逸過程中連續闖過6個紅燈,並逆向行駛,嚴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考量道路車流及民眾安全,停止高速追逐,改採監視器追蹤與機動攔截方式圍捕。最終在顏男因車陣回堵受阻時將其逮捕,過程中一名陳姓員警為阻止犯嫌逃逸遭拖行導致頸部受傷。
竊車嫌犯被逮捕時,員警為何受傷?
在逮捕竊車嫌犯時,顏姓男子仍試圖催動油門強行逃逸。為防止犯嫌衝入車陣危及民眾安全,陳姓員警奮勇上前抓住機車阻止其逃逸,過程中遭拖行導致頸部受傷。
竊車嫌犯的交通違規行為有哪些?
該名顏姓男子因竊車逃逸,涉及無照駕駛、危險駕駛、逆向行駛、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以及闖紅燈共計6次。這些違規行為依法可處最高新台幣10萬8000元的罰鍰。
警方如何追捕竊車嫌犯?
警方在接獲報案後,透過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顏姓嫌犯,並展開追緝。考量到嫌犯危險駕駛行為可能危害民眾安全,警方改採監視器追蹤、分組部署、機動攔截等方式,避免高速追逐,最終在嫌犯受阻時將其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