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當總裁大逆轉!王令麟被控行賄享特權 二審改判無罪
東森總裁王令麟獄中行賄案二審結果為何?
高等法院今日宣判,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及其涉案的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等被告均改判無罪。王令麟於2014年因力霸案服刑期間,被控涉嫌以干貝、茶葉、SKII禮盒、牛排等物品行賄蘇清俊等官員,藉此享有專屬辦公室、個人剃頭刀及獄中批公文等特權。台北地院2019年曾判決王令麟2年2個月徒刑,蘇清俊最重判16年,全案上訴近7年後,高等法院今日做出無罪判決。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2014年因力霸案服刑期間,涉嫌以干貝、茶葉、SKII禮盒、牛排、溫泉酒店住宿券行賄當時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等官員,藉此享有專屬辦公室、個人剃頭刀及獄中批公文等特權,台北地院2019年判決王令麟2年2個月、5名獄官有罪,其中蘇清俊最重16年;全案上訴至今將近7年,高等法院今天宣判,王令麟及蘇清俊等被告均改判無罪。
依據檢方起訴,蘇清俊擔任北監副典獄長時收受王令麟賄賂,調職前交代昔日部屬祖興華繼續照顧王令麟。黑道人士池泳霖因兒子和小弟遭到關押,也透過蘇清俊幫忙打點親友的監所生活,招待蘇清俊頂上魚翅、高檔大閘蟹、上等牛肉、各式禮品、紅包。
王令麟被控透過秘書胡曉菁行賄水果、干貝醬禮品,招待蘇清俊夫妻免費入住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以及贈送SK-II青春露、牛排給戒護科科員祖興華等方式,坐牢期間仍有「總裁級」待遇,透過特見或收信取得東森集團公文,將圖書管理室當辦公室使用,使用個人專屬的剃頭刀,每日訂6份報紙,並透過監獄主管幫忙弟弟王令僑換舍房。
王令麟一審出庭時批評檢方抄家式偵辦、草率起訴,「只因我叫王令麟」20年來起訴過他的檢察官都官運亨通;他否認獄中特權,批公文是利用休息時間,接見外客及收受管理員代轉的公司文件都是被動的,電動剃頭刀並非個人專用,當初是考量頭皮長癬才買的,至於訂報紙,也是依照監所規定申請。
二審期間,王令麟仍不認罪,對於檢察官說他透過胡曉菁送牛排行賄,他辯稱祖興華常為受刑人加菜,還告訴他牛肉是太太在Costco買的,他當時回應東森購物也賣牛肉,不會比Costco還貴,基於「吃人一口還人一斗」的心情,才寫信託胡曉菁幫忙買,並非有意行賄,當時他已獲准假釋,沒有收買官員的動機,因此是誤會一場。
台北地院2019年判決王令麟、胡曉菁均2年2月,蘇清俊16年,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判刑11年8月,台北監獄前主任管理員周秉榮6年10月、前科員祖興華11年、前管理員張文發8年6月,池泳霖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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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麟在獄中被控享有何種特權?
王令麟被控在獄中享有專屬辦公室、個人剃頭刀、每日訂閱6份報紙、透過特見或收信取得東森集團公文、以及透過監獄主管協助弟弟換舍房等特權。
王令麟一審與二審的判決有何不同?
台北地院2019年一審判決王令麟有罪,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但高等法院今日二審宣判,王令麟及蘇清俊等被告均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