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拉蒂惡少全定讞!共犯遭判3年10月 被害男大生母嘆:視力無法回復正常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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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瑪莎拉蒂惡少打人案定讞,主嫌張敦量判刑9年,共犯李韋霖、陳勁豪判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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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男大生遭痛毆致顱骨骨折、出血,造成終身無法回復的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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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母親表示,兒子至今仍需長期復健,情緒控管與視力(斜視)問題恐無法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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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於行車擦撞,張敦量等人強拉被害人下車並持鋁棒痛毆。
相關組織:
瑪莎拉蒂
2021年台中瑪莎拉蒂惡少打人案,宋姓大學生遭痛毆到奄奄一息,留下終身無法回復之傷害,一時震驚全國,而案經多年審理後,最高法院31日駁回上訴,共犯李韋霖、陳勁豪分別遭判有期徒刑3年10月定讞、主嫌張敦量則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在2023年底入獄服刑,全案定讞。而被打的宋姓男大生母親也感嘆,兒子至今還有漫漫復健路要走,且斜視問題恐再無法回復正常。
回顧整起事件,2011年11月7日凌晨,食品小開張敦量駕駛母親名下的瑪莎拉蒂跑車,行經西屯區台灣大道與河南路口時,與宋姓大學生所駕駛的車輛發生擦撞,未料張敦量、李韋霖與陳勁豪3人竟強拉宋男下車,並持鋁棒痛毆宋男,儘管宋男不斷哀求道歉,但3人仍對其痛毆、狂搧巴掌、重擊宋男頭部,造成宋男顱骨骨折、急性硬膜上出血、氣腦與眼耳出血,緊急開刀後才保住一命,但仍對宋男造成不可回復之嚴重傷害。
案經檢察官起訴後,主嫌張敦量一、二審均遭判刑有期徒刑9年,最終放棄上訴,並在2023年底入獄,另,共犯李韋霖、陳勁豪一審均遭判有期徒刑4年8月,案經上訴至二審後改判有期徒刑3年,並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更一審改判2人各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再上訴後,最高法院3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然而被打的宋姓男大生至今仍受有相當嚴重之傷害,面對全案定讞,31日宋母受訪時坦言,兒子至今對於情緒控管與反射動作均有影響,還有慢慢復健路要走,且兒子的學業也因此延宕,「目前還無法順利畢業」,且兒子的視力目前也有斜視問題,「且可能一輩子都無法再恢復正常了,他也必須去學習適應這樣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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