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贈送「關廟麵」賄選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百萬交保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為何被指控賄選並交保?
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黃永昌因涉嫌以「關廟麵」作為競選文宣品發放給民眾,尋求支持,遭檢舉賄選。新北地檢署於10月7日指揮搜索,查獲大量疑似用於賄選的關廟麵等證物,並通知8名被告及21名證人到案。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黃永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於10月8日裁定黃永昌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且不得與證人接觸。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黃永昌疑發送「關廟麵」賄選,新北地檢署7日指揮警調人員執行搜索,查獲大量尚未發送、疑供賄選使用之關廟麵等證物,並通知被告8人及證人21人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認黃永昌涉犯選罷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他7名被告分別諭令10到100萬元交保;新北地院今(8)日開庭審理後,裁定黃永昌100萬元交保。
新北院裁定理由指出,被告黃永昌經本院訊問後,認其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並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羈押原因,惟如能以新台幣100萬元具保,尚能代替羈押之必要,准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另自10月8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命被告不得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直接或間接之接觸往來。
調查發現,黃永昌疑為了尋求連任,以「關廟麵」作為選舉競選「文宣品」,在選舉轄區土樹三鶯地區內的里民活動等地方發放給民眾,以尋求民眾支持,被檢舉賄選。
檢察官陳欣湉於7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三峽分局及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持法院搜索票,前往該候選人及相關被告等8人之住居所、服務處、公司辦公處所及工廠等8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文書、電磁紀錄及大量尚未發送、疑供賄選使用之關廟麵等證物,並通知被告8人及證人21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黃永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7名被告則分別諭知以新台幣10萬元、15萬元、30萬元、100萬元不等之金額具保,或命限制住居。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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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永昌被指控的賄選行為具體是什麼?
黃永昌被指控為了尋求連任,在其選舉轄區內,以「關廟麵」作為競選文宣品,在里民活動等場合發放給民眾,藉此尋求民眾支持,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的規定。
除了黃永昌,還有哪些人被調查?
檢調單位除了搜索黃永昌的住處、服務處、公司及工廠外,也通知了其他7名被告及21名證人到案說明。其中7名被告分別被諭令以10萬至1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或被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