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林祈烽議員


台中市近4年交通違規罰鍰收入高達100億元,議員林祈烽今天在專案報告指出,市府設置76處科技執法,強調科技執法讓事故與違規件數下降,但真正降低交通事故的關鍵,是後續道路工程、標誌標線及行車動線改善,而去年交通罰鍰僅15.37億用於交通工程與安全改善措施,要求市府應全數投入交安改善,別讓科技執法淪為市庫提款機。

交通局長葉昭甫答詢表示,台中市這幾年交通罰鍰用於交通工程和安全改善的比例,大多再40%到50%以上,4年平均下來超過五成,事實上中央先前曾想修正相關法規,規定各縣市交通罰鍰用於交安工程改善的比例從12%提高到30%,台中市已經比30%還要高非常多。

林祈烽以西屯區環中路三段與市政路口為例,曾是全市違規件數最高的科技執法路口,去年1到9月就開出3萬7945 件罰單,97%以上都是「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但最後交通違規改善,是交通局與警察局共同會勘後,重新調整車道指示、增設預告標誌、改善行車動線,違規件數大幅下降超過5成,證明改善交通工程,比多設科技執法更為有效。

林祈烽批評,許多路口都是看到民眾不斷違規、累積大量罰單,市府才開始檢討道路設計,這是本末倒置,如果一個路口一年會開出數萬張罰單,市府應立即優先檢視標誌標線、號誌配置及道路設計,是否容易誤導用路人,造成違規或事故,而非一味依賴科技執法,讓警方忙著開罰單。

林祈烽進一步指出,台中市近年推動人本交通,常因經費不足,導致人行道改善、行穿線退縮、設置行人庇護島、校園周邊通學動線改善工程一拖再拖,甚至連樹木浮根造成人行道破損,都得排隊多年才能施工改善,現在一年交通違規罰鍰將近29億元,市民必須知道是否用於交通改善,或是拿去辦購物節及鍋烤節。

林祈烽要求,市府應建立明確制度,規範交通罰鍰應全數投入交通工程及道路改善,並公開事故熱點、違規熱點及年度改善計畫,把交通罰鍰每一分錢,用於提升交通安全,而不是讓科技執法淪為增加市庫收入的提款機;他強調,交通安全應該透過完善的道路設計,引導民眾遵守交通規則,而不是讓民眾因害怕收到罰單才守法,未來所有科技執法建置,都應先完成交通工程改善評估,落實「工程優先、執法為輔」的原則,才能確實保障交通安全。

交通局長葉昭甫回應,交通違規罰鍰進入市庫以後,會使用在交通安全改善上,其範圍涵蓋工程、執法、教育及宣導等,去年罰鍰的53.13%投入交通工程與安全改善,強調交通改善是執法與工程並進,設置科技執法是依據事故樣態的多樣性判斷,某處發生長時間交通違規,希望藉由科技的力量,矯正民眾用路方式,也減輕警察執法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