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秦偉因涉及性侵女造型師、女編劇及女粉絲等3人,遭判刑7年8月定讞,2020年4月入監服刑後,多次申請假釋均未獲准。秦偉今年6月再度提出假釋申請,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為其犯行造成多名被害人身心受創,至今仍未彌補犯罪所生傷害,今天(6日)再度駁回申請。

 

秦偉性侵案於2016年7月爆發,當時一名女造型師透過臉書控訴遭秦偉性侵,事件曝光後陸續有多名女子出面指控。檢方調查發現,秦偉涉嫌以協助製作專輯、安排MV女主角等理由接近女性,最後認定共有8名女子受害,依7次強制性交、3次強制性交未遂等10項罪名提起公訴。

 

性侵案遭判刑7年8月 8次聲請假釋遭駁回

 

全案歷經多次審理,其中涉及2名女子的性侵案件於2020年4月定讞;另名女造型師遭性侵部分經發回更審,高院仍判處4年徒刑,並於同年12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檢方之後針對3案聲請定應執行刑,高等法院裁定秦偉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

 

秦偉入監後,2024年初首次申請假釋遭駁回,之後又於同年5月、9月,以及2025年1月、4月、8月、2026年1月陸續提出申請,但均未獲准。今年6月再度提出假釋申請,成為第8次聲請。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為,秦偉犯行造成多名被害人身心受創,且目前仍未彌補犯罪所造成的傷害,因此認定現階段仍不宜准予假釋,駁回此次申請。 (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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