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案楊文科獲判無罪 竹檢不服法官判決提上訴
竹北市「豐采520」建案天坑事件,新竹地方法院7月13日審理終結,新竹縣長楊文科一審被判無罪。新竹地檢署今天(7日)下午表示,收到完整判決書後,經依法審慎評估,決定提起上訴。檢方新聞稿指出,承辦檢察官詳閱判決理由並通盤審酌全案卷證, 認部分無罪判決、犯罪事實及罪名認定、量刑及犯罪所得沒收等事項,仍有再行審酌之必要,因此依法提起上訴。
新竹地檢署表示,檢方是在7月22日收到竹北天坑案一審判決書正本,經承辦檢察官詳閱判決理由並通盤審酌全案卷證,認為部分無罪判決、犯罪事實及罪名認定、量刑及犯罪所得沒收等事項,仍有再行審酌之必要,因此於今天(7日)依法提起上訴。
新竹地院一審判決楊文科無罪,前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長江良淵遭判6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承辦員黃彧思判5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豐邑機構負責人劉樹居、總經理邱崇喆則被依共同違背建築術成規等罪,各判3年6月。
楊文科在獲悉一審獲判無罪時表示,法院基於事實與證據宣判無罪。面對公共危機的積極處置,他帶領縣府團隊鐵腕把關、絕不退讓,絕不應被跳躍認定為圖利,這份判決終於洗刷這陣子以來莫須有指控,也還給他和縣府團隊一個公道。
新竹地院在宣判後指出,建案復工雖經楊文科在2022年7月31日公開指示成立專案小組釐清肇因,但專案小組僅供參考諮詢,復工與否的決定權限仍應歸屬新竹縣政府工務處。工務處雖未待鑑定單位出具「事故原因」鑑定報告,即核准「豐采520」建案第2次、第3次復工,但復工審查都有依職權範圍內專業性事項決定,尚難認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逾越權限、濫用權力情形。
至於復工仍發生坍塌,惟行政機構是否有裁量濫用,應以其為行政處分時判斷的人事時地物現況,而不得以事後發生之事,反論行政機關當時所為的決定為違法濫權。(彭清仁報導)
這篇文章 竹北天坑案楊文科獲判無罪 竹檢不服法官判決提上訴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