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謝榮浤翻攝)
【點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臺中地方檢察署今年初偵辦一起妨害性隱私及恐嚇取財案件時,承辦檢察官分析相關資料後,認為案件可能並非單一個案,隨即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檢警經長期蒐證,鎖定29歲傅姓男子涉嫌假冒年輕女子,透過交友軟體誘騙被害人拍攝私密影像,再以散布影像為由勒索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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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專案小組透過科技偵查方式分析相關資料,發現犯嫌使用大量人頭電話及工作手機,並不時更換作案設備與藏身處。經檢警持續追查,最終鎖定傅男涉有重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於今年3月底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特勤中隊,前往傅男位於臺中市的租屋處執行搜索,查扣多支手機及銀行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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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警詢後,警方依妨害性隱私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檢方並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後續清查發現,傅男涉嫌長期透過HEYMANDI匿名交友軟體,以及LINE帳號「Amber」、「liu」,搭配年輕女子照片,鎖定不特定男性攀談。

警方指出,犯嫌疑似假冒女性身分,利用話術與被害人建立感情,再誘導對方依指示擺出不同姿勢,並趁機側錄全裸影像及照片。待被害人追蹤指定Instagram帳號成為好友後,犯嫌隨即擷取其好友名單,要求支付新臺幣1萬元至6萬元不等款項,否則便揚言將私密影像散布給親友。

檢警初步清查,犯嫌以此方式獲利近百萬元,僅114年下半年即有近百名被害人,年齡介於18歲至33歲,受害範圍遍及全國多個縣市。承辦檢察官因此指揮保二總隊第三大隊,以及新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等地警察單位,迅速完成被害人調查程序,全案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恐嚇取財等罪嫌,於115年7月起訴。

臺中市刑大大隊長紀延熹呼籲,暑假期間網路交友活動增加,民眾在無法確認對方真實身分前,務必提高警覺,對於未曾見面或認識不深的網友,更應避免進行裸露身體的視訊或拍攝私密影像,以免遭到側錄、詐騙或勒索。若遇可疑情況,應立即撥打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