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去年在大罷免期間,指控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參選桃園市長時,將1000萬政治獻金轉至名下基金會,羅智強憤而提告並求償100萬元,日前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判決羅智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簡舒培去年4月在政論節目指控羅志強於2012年角逐桃園市長初選時,將1000萬元政治獻金,透過特定廠商轉入羅所創辦的「人人未來教育基金會」。羅智強當時強調款項是支付給設計公司,用於選舉研究、規劃及廣告投放,完全合乎法規,並未中飽私囊,並提告簡舒培,索取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簡質疑羅學柯文哲 將政治獻金轉至基金會

 
判決指出,羅智強參選2022年桃園市長到退選僅2個月,共募得1431萬4159元、支出1443萬4646元,其中999萬9832元,付給雪芃公司委辦規劃與調查等花費,占選舉支出70%,雪芃負責人謝中川確實擔任過羅所創的人人未來教育基金會董事。
 
判決認為,簡舒培質疑羅智強參選2個月就花光募款,質疑以柯文哲設立木可公司的模式,將政治獻金轉至名下基金會謀利,簡已盡合理查證,其評論雖與實情有出入且過度推論,但非惡意虛構,仍屬合理評論可受公評之事,受言論自由保障。
 
法官指出,羅智強是知名公眾人物,臉書有122萬位追蹤者,羅當時為了反擊簡舒培發了2篇貼文,按讚數各5.6萬、3.1萬,還有至少500次分享,流量與聲量極高,足以澄清,應讓政治性言論享有較寬廣容錯空間,實現多元社會價值,因此判決羅敗訴、簡舒培免賠償。(責任編輯:殷偵維)